“我爸在这个工地干了一年多了,现在出了事,建筑公司却不承认我爸在他们工地干活。”13日,招远市民孙晓雷向本报反映,2013年11月16日,父亲孙绍芹在招远市梦芝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处工地干活时不慎摔下,经抢救无效身亡。但是事发将近两个月,建筑公司不但没有给予赔偿,还称出事时孙绍芹不在该公司的工地工作。
孙晓雷告诉记者,他是招远市齐山镇半壁店村人,53岁的父亲孙绍芹生前已经在招远市梦芝建筑工程公司工作了四五年。2012年开春时,孙绍芹到该公司在招远市金城路的一处办公大楼工地做瓦工。
据孙晓雷讲述,2013年11月16日下午,由于办公大楼施工时砸坏了旁边一家机械厂的房顶,父亲孙绍芹按照施工队长的安排去维修房屋。干活时孙绍芹一不小心踩空了,从两米多高的房顶摔了下来,当场昏迷,两天后不幸去世。
“我爸临走前一句话都没说,我妈哭得晕了过去,现在整个人都垮了。”孙晓雷说,父亲出事后,建筑公司只支付了父亲19000多元工资,没有给予任何赔偿。“连医药费都没给,我们家实在拿不出钱,到现在还欠着医院4万多元。”
随后,孙晓雷向建筑公司索赔,但是对方却称孙绍芹出事时不在该公司的工地工作。“我想找我爸的工友作证,但是很多工人担心拿不到工钱,不愿出面作证。”孙晓雷说,只有一位工人愿意作证,但是建筑公司又否认他是该公司工人。
孙晓雷说,自己没有稳定的工作,一直以来父亲就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父亲不在了,他和母亲感到生活越发艰难。“我只希望建筑公司给我们一定的赔偿,保障我们母子俩的正常生活。”
13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该工地一位施工队长王先生。“他(孙绍芹)以前在我们这儿干过,但是11月8、9号就不在这儿干了,不是在我们家干活时出的事。”王先生称,该工地施工时并没有砸坏旁边的房子,也没有安排孙绍芹去维修。
记者又拨打了招远市梦芝建筑工程公司的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反复表示,该公司“没有这个工人”,随后挂断了电话。
针对此事,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宇南称,孙晓雷可以通过父亲的工友、机械厂工作人员等取得相关证据,证明父亲是在建筑公司安排其工作时受伤。然后可向建设部门反映此事,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建筑公司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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