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在一年前,贵州未成年少女小雨(化名),在广州番禺一家酒店被“妈咪”叫去陪酒后身亡。案件在引发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一宗索赔官司。差不多一年过去了,记者昨日获悉,广州中院终审改判:小雨的父母要对女儿之死自负三成责任;酒店责任被加大至四成;另外,四名顾客中的三人被判无责。
缘起
少女被叫去酒店陪酒
2013年2月3日,腊月廿三。晚上8时许,陶某、廖某、陈某、盘某四人相约来到广州番禺区富华酒店。“妈咪”张某蓉叫了三名女子来到336号房,其中包括小雨(化名)。小雨来到房间,陪四人玩了一会儿“色盅”,其间几杯啤酒下肚。小雨是贵州省正安县人,当时15周岁,尚未成年。
晚10时许,陶某、陈某、盘某先行离开,去了酒店一楼的水疗会。廖某还和小雨继续喝酒,当时廖某见还有半杯啤酒,就叫小雨一起喝,但小雨说不喝,后来廖某跟小雨聊天,并上去抱住她。服务员见状,即叫带班的张某蓉进来将他们分开了,小雨诉说廖某占她便宜,欺负她,并小声哭泣。张某蓉扶着小雨走出336号房,廖某也离开房间到一楼水疗会。
次日凌晨零点左右,在富华酒店厨房工作的阿英,完工后到388房休息,发现小雨正躺在沙发上睡觉,张某蓉吩咐她帮忙照看小雨。大约凌晨两点时,阿英离开该房打卡下班。
惨剧
少女酒后猝死他乡
凌晨2点左右,酒店服务员途经388KTV房时,看到小雨醉倒在房内沙发上。当时在房内的富华酒店陈主任,吩咐服务员黄化雄送醉倒的小雨回家。黄化雄由于不知道小雨的住处,陈主任就吩咐其将小雨送到外面旅店住一晚。
黄化雄背起小雨,叫了一台摩托车把她载到石岗一间旅店,把小雨放到该店205房后,发现其嘴唇发黑且没有反应,马上打电话给陈主任要立即送小雨回公司。
随后,黄化雄叫了辆摩托车,将小雨载回了富华酒店。刚好在酒店楼下,黄化雄碰到了富华酒店的陈主任,便叫他打了120。救护车来到后,小雨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月后,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局司法中心给出鉴定意见,称小雨有先天性房、室间隔缺损等病理改变等症,最终因循环功能严重障碍死亡,情绪激动及酒精刺激可为诱发致死的因素。
小雨的父母说,小雨九岁那年就医时,医生表示,小雨身存隐患不能剧烈运动。
事发后,小雨的父母起诉到法院,向富华酒店、张某蓉、四名酒店顾客提出了索赔请求。
一审
四名顾客都要赔钱
一审在番禺区法院进行。法院认为,小雨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明知女儿患有心脏病,在女儿离家多月未归后才发现,应当预见到小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后果,因此应承担一定责任,即30%的责任。张某蓉作为小雨的组织者、管理人,明知小雨系未成年,却让她饮酒,应承担一定责任;富华酒店作为管理者,对小雨未尽入职年龄审查和提供安全注意义务,未尽到及时救助义务。据此,张某蓉与富华酒店应负各占15%的责任。
而陶某、廖某、陈某、盘某,与小雨同室喝酒,导致小雨受酒精刺激可成为诱发致死的因素,其中廖某在其他三人离开后,曾抱住小雨,令小雨小声哭泣,造成了小雨情绪激动,可成为诱发致死的因素,故廖某应负20%的直接责任,其余三人负20%责任。
二审
酒店责任加至四成
一审判决后,小雨的父母、四名顾客均提出上诉。广州中院近日终审予以改判:酒店责任被加大至四成,三名“无辜”的顾客被判免责。
终审认为,小雨的死亡系自身疾病所致,其父母放任未成年女儿到外地打工,未尽监管责任,自负30%的责任是正确的。富华酒店没尽到入职审查责任,接纳未成年人到娱乐场所陪酒,富华酒店应当对小雨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张某蓉作为小雨的直接管理者,明知小雨未满16周岁,却将其带到包间陪酒,在小雨疑似醉酒后,未尽照顾义务,将其独自留在房间休息,延误了救治时间,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陶某、陈某、盘某作为顾客到富华酒店娱乐,声称不清楚小雨是未成年人符合常理,陶某等人也没有强迫小雨喝酒,且小雨病发时他们已离开,故陶某、陈某、盘某对小雨的死亡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廖某虽也是顾客,但其在陶某等人离开后,强行抱住小雨,造成小雨情绪激动,而情绪激动也可成为诱发小雨死亡的因素,故廖某应承担部分责任。
广州中院最终判令富华酒店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8.6万余元,该酒店的个体投资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张某蓉承担20%的赔偿责任;廖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