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肥西县上派镇妇女陈某,是个能说会道的“能人”。她在半年时间内,以各种理由骗了邻居俞某18次,共骗得十二万元。昨日上午,肥西县法院经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编造富贵人生赢取邻居信任
2012年10月份,陈某租住到肥西县严店乡严店街道,凭着机敏,她很快和一起租住的邻居俞某熟络了。其间,陈某谎称自己叫“杨琴”,因家中房屋拆迁暂住于此。
与此同时,陈某还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富贵之人,说十多年前,前夫因车祸去世,获得了一笔58万元的赔偿款,现在存在银行。此外,她还拥有两套待拆的迁住房。这番说辞,让俞某对她深信不疑。
编织各种理由前后行骗18次
陈某第一次出手是2012年11月初。那天,她拿着一张伪造的存单来到俞家,谎称自己想装修租住的房屋,于是向俞某借款一万元。为获取俞某信任,她将伪造的58万元邮政储蓄定期存单拿出来说:“这就是我前夫的赔偿金”。存单注明到期时间是2013年3月2日,承诺存款到期立即归还。俞某信以为真,借给陈某1万元。
去年3月8日,所谓的存单已过定存期限,但她竟再施一招,称“银行的人把存单看错了,存单上的时间是农历三月初二(即去年4月11日)到期”。这次她又故伎重演,出示了一张写有“58万本金,47万利息,总共105万元。 ”的存单,并谎称舅舅住院,又顺利借了1万元。
半年期间,陈某先后以母亲去世需购买墓地、父亲心脏病住院需输氧、自己办土地证、水电表入户及购买家电等借口,先后18次从俞某或通过俞某向其朋友骗取现金12万元。甚至在俞某出车祸住院时,她还在病房里骗了俞某5000元。
早在20年前就因诈骗获刑
去年4月18日晚,陈某谎称第二天去取款还钱,再次向俞某借了500元后失踪。
4月20日,俞某辗转找到陈某的家,发现来开门的竟是陈某的母亲。至此,俞某才知,陈某的母亲没有死,丈夫与其离婚也没死,也就更没有所谓的赔偿款和待分配的住房。至于58万元存单,其实就是陈某在严店街道上的打印室内弄的。俞某报警。去年6月14日,陈某被抓。
警方调查发现,其实早在20年前,陈某就曾因诈骗他人财物入狱7年。 1月14日上午,陈某再次站到法庭的被告席上。庭审中,陈某承认自己的骗钱事实。但说钱都花光了,无力偿还。 1月15日上午,肥西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通讯员 李平 聂新春 记者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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