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6日电(尹深) 今日下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共同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举行首次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称,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5920名。其中自然人46519名,法人9401名。其中,1669名因主动偿债而从名单库中删除。近20%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江必新在介绍《备忘录》出台的背景时表示,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避债务,规避、抗拒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达70%以上的债务人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破坏了“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各界普遍呼吁惩治失信,建立诚信社会。然而,对失信行为进行信用惩戒必须实行信息共享,必须由有关各部门和社会组织联合共同实施。为此,各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多年来不断探索,形成共识,初步建立了法院与各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机制。
一是以各级党委牵头成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为依托,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行网络化查控债务人及其财产。二是共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三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监管机构、企业推送,由其在融资、置产、出境、注册公司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严格限制。
江必新介绍称,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此为契机,全社会掀起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助推社会诚信的舆论高潮。经过全国媒体的全方位报道,该制度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力,初步发挥了威慑力,联合惩戒已经开始实施并且取得了成效。
据介绍,截至1月15日12时,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5920名。其中自然人46519名,法人9401名,点击量达到222.7万余次。1669名因主动偿债而从名单库中删除。近20%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与工、农、中、建、交、民生、中信、光大、华夏、广发等商业银行以及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了信用惩戒协议,银行业已经限制1.1万余人次办理各类金融业务。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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