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如果冯严丰自述“属实”,不是为了脱罪而临时“编造”,可能意味着他“幻听”以至“幻觉”,需要接受精神健康检查和鉴定。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当地时间1月2日清晨,在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内,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当天上午9时,总领馆对外开放,包括签证服务在内,所有业务正常。
而就在前一天的晚上,一个身影从停放在总领馆门前的一辆小客车内出来,手拎两桶汽油,泼向总领馆正门,并点火焚烧,致使总领馆正门严重损毁。
事件一发生,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日就表示,中方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美方尽快破案,严惩肇事者,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国驻美外交机构及人员的安全保护。
3日晚,原本是美国官方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纵火事件相关情况的时间,但因故发布会临时推迟至6日。
6日中午,美国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向媒体通报,1月1日晚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纵火案嫌疑人落网。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主管戴维·约翰逊说,39岁的男性嫌疑人冯严丰于3日下午拨打报警电话,向警方“自首”,随后由警方移交联邦执法机构。美方当晚已借助内部渠道向中方通报嫌疑人落网消息。
随后,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发表谈话,要求美方依法严惩肇事者,同时敦促美方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及《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中国外交、领事人员和机构的安全和尊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7日,嫌疑人冯严丰首次出庭,虽然只有短短1分钟的时间,却引来无数目光的关注。庭上,法官拉波特与公辩律师考拉尔商定,下次出庭时间为1月15日,届时将决定嫌疑人是否要继续被拘留还是能够保释。
美方表示,有关审理才刚刚开始,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 徐勇 发自旧金山
中国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馆纵火案告破,嫌疑人自己到案,但一些疑问依旧。
中文名确定为“冯严丰”
嫌疑人7日首次在一家美国联邦法庭出庭,接受法官问询以及法庭所指定的公共律师代理辩护。
美国联邦调查局主导调查,前一天宣布现年39岁的男性嫌疑人英文名为YanFeng,1月1日晚在旧金山中国总领馆正门纵火。
调查局向联邦北加利福尼亚州地区法院所递交文件同样列为YanFeng。
检索公共信息记录,检索词串为性别和年龄以及嫌疑人所住区域,即向警方“投案”时所处旧金山南郊的一座城镇,确实有一人,名为YanFeng,“曾用名”是YanFFeng。
在美国,所谓“公共信息”,与个人驾驶证、公共事业缴费、各类账单和邮件邮寄地址等多种信息关联,由一些机构整理和汇合,提供查询。
一名中国总领馆外交官确认,YanFeng中文名为冯严丰,与YanFFeng吻合。
在美国,确实有一些华裔成员,英文名采用中文拼音,却与中文名无法对应,缘由只有当事人自己能解释。
冯严丰元旦夜晚大约9时25分驾驶一辆小客车,停在总领馆正门附近,拎两个塑料容器走向总领馆,把容器内汽油泼向正门,继而点火……
总领馆正门外两扇金属门严重损毁,建筑立面烟熏痕迹至两层楼以上……
这一切,由总领馆安全监控摄像机摄入并记录,1日深夜提供给美方调查人员,用于侦破。看过录像者告诉本报记者,待火焰燃起,嫌疑人返回小客车,观察大约1分钟,随后开车离去……
中方向美方交涉,敦促确保中方设施和人员安全。
在美国居住过六个地址
美国联邦调查局所发布的嫌疑人信息,无论口头和文字,都把冯严丰列为戴利城居民,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戴利城,相距旧金山城区大约16公里。
确定冯严丰姓名,再检索住址,发现他所住街道和门牌号码。
记者的一名同行前一天因为没有确定门牌号码,开车去那条街道“巡游”,没有“收获”。
有了门牌号码,他再次前往那条街道,把车停在街边,与嫌疑人住所正对,希望能找人了解情况……
这期间,一辆警车在街上驰过……
那是一座两层独栋住宅,一层有车库,二层有独立通道。
冯严丰3日下午在戴利城拨打911报警电话,由当地警察拘捕,随后移交给联邦调查局,一直处于拘押状态。7日首次出庭以后,他回到拘留所,下一次出庭定于本月15日,法官届时可能确定是否允许他取保候审,即是否可以回到原有住处。
公共信息记录显示,这是他在美国第六个住址:第一个在美国东部某一个州,其余5个都在美国西海岸加州城市旧金山及其附近,依照美国标准衡量相互之间距离不算远。
一种传言,暂时无法核实:冯严丰在戴利城那所住宅中住一层,也就是车库那一层。如果属实,按常情推断,那可能是他的租住地。
与这种推断吻合,记者的同行由门牌号码“逆向”检索房主,结果显示那所住宅在两个人的名下,两人之间似乎没有亲属关联,其中一人是华裔女性。
左图为美国媒体公布的嫌犯法庭素描图,右图为《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徐勇提供的疑似嫌疑人住处。
身有债务未确定职业
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新闻发言人彼得·李7日回答一名媒体记者提问时说,他不知道冯严丰从事什么工作。
现有所有官方信息都没有提及嫌疑人职业。发言人“不知道”,不意味着冯严丰没有“自报家门”,说自己以什么方式维持生计,而可能是调查人员无法确认嫌疑人职业。
当天,法庭上,一份文件证明,冯严丰现有债务1万美元。
正是这份文件,由冯严丰签署,显示他没有能力自己支付私人辩护律师费用,促使联邦法院法官伊丽莎白·拉波特指定公共律师史蒂夫·考拉尔为他免费辩护。
现场目击者说,首次出庭持续大约1分钟,冯严丰身边有一名翻译,多数时候是在把法官与公共律师之间的对话翻译给被告听。
被告所受指控为两项罪名,分别是纵火和损坏外国政府财产。一些法律界人士推测,鉴于纵火案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如果法庭认定罪名成立,量刑可能不会是最多20年,而适用于最多5年;损坏外国政府财产罪名如果成立,最重刑罚是5年监禁。
公共律师考拉尔告诉法官拉波特,他正在与公诉人商量一些“事宜”。只是,他没有向法官细说涉及哪些方面。
现有一些迹象表明,辩护律师可能出示某些“证据”,寻求公诉人“认可”,促使公诉方调整“罪状”,争取对被告“有利”。
已有可以视为对被告有利的因素,是他主动“投案”。
如有精神疾病或可减刑
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主管戴维·约翰逊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调查人员将中国总领馆纵火案视为刑事犯罪,不涉及政治动机,没有发现冯严丰与任何组织有关联。
美方迄今为止拒绝披露纵火动机。
但是,多家英文媒体报道,一些联邦调查局人士私下介绍,冯严丰告诉调查人员,他之所以纵火,是因为一直“听到各种声音”,而这些声音“都是汉语”,所以认定与中国总领馆“必然相关”。
这种说法最接近于“动机”,却无法由正式渠道证实。
如果冯严丰自述“属实”,不是为了脱罪而临时“编造”,可能意味着他“幻听”以至“幻觉”,需要接受精神健康检查和鉴定,以确定是否部分以至完全具备承担刑事责任能力。
纵火,犯罪事实无法开脱;刑责,如果存在精神因素,或许可以减轻。
另外,据信被告2004年获得所谓“绿卡”,得以在美国永久居留。这次触犯刑法,法庭一旦定罪,美国政府可予撤销。如果因为精神健康因素而获得减刑,他或许有机会争取保留“绿卡”。
旧金山警察局局长格雷格·苏尔前一天与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主管约翰逊一同出席新闻发布会,与在场记者谈及领馆安全保卫,多次重复一种“表述”:总领馆纵火案可能是“个人孤立事件”。
琢磨“个人孤立事件”概念,除了陈述这起事件带有偶然性以外,可能暗示纵火嫌疑人有着某种特定和特殊“个人因素”。
尽管如此,加强中国驻美机构安保,仍是美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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