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单独二孩”政策昨公布施行
细则尚未出台,申请二胎可能要用到9种证件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人大获悉,修订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于2014年1月13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1月17日公布并施行。这意味着从即日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浙江公民,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了。
记者 马佳丽
[ 修法 ] 浙江“单独二孩”政策昨公布施行
昨天,浙江省人大公布消息称,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二、删去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项。
这也就意味着,“单独二孩”政策在浙江正式“落地”了。事实上,去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作出了《关于调整生育政策的决议》,要求各地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法规或作出规定,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昨天晚上,记者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了解情况。他表示,浙江是国内首个“落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省(市、区)。
据了解,原《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内容为: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被删去的《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项内容分别为: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 影响 ] 预计头五年人口出生数年均增10万
浙江“单独二孩”实施和人口迅速进入老龄化密不可分。记者了解到,浙江从2010年开始,全省老年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人口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即将持续削减的劳动力资源可能会给浙江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因此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是必要的。
那么,“单独二孩”放开后,会不会出现人口激增的情况呢?根据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围绕完善现行生育政策一系列研究论证成果表明,2014年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头五年出生数年均增量10万人左右,也就是说,到2018年,浙江人口出生量增量或超50万人。此后近十年,出生数增量基本稳定在8万人左右。
此外,户籍总人口将在2026年达到峰值时间,峰值总量增加约100万人,全省常住人口总量仍能控制在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设定的5700万人以内,不会对浙江粮食安全以及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
[ 操作 ]
申请二胎可能要用到9种证件
“单独二孩”新政具体怎么实施,还需要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出台相关的细则。不过,记者暂时获得的消息是,由于政策落实还需时间,所以目前“单独二孩”的准生证还没有发出。
虽说细则还没有出来,不过,想生二胎的夫妻们可以准备起来了。记者从相关部门打听到,申请二胎时需要的证件不少,大致为9种: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的工作证明、夫妻任意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夫妻再生育申请表、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育龄妇女的B超单、双方合影两寸照片若干。
上面这些证件,最容易找不到的就是独生子女证。记者了解到,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请补办该证。具体程序是,先开证明,再拿上自己的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到当地的计生委进行补办。不过,每个地区也有可能情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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