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9547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按城镇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4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8483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4518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2415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6389元。
统计局“5.6万属高收入”的说法遭到网友们吐槽,“呵呵,轻松买入高收入群体”、“5.6万的高收入买几平米”。
数据显示,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9547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在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9.2%,经营净收入增长9.8%,财产性收入增长14.6%,转移性收入增长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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