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书舟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法院近日通报称,该法院审判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尹丰文已被提请免职,其涉及的其他问题将在进一步查实后严肃处理。
1月10日,实名注册网友金云堂在网络上举报尹丰文向其索贿60万元,帮其改判无罪(南都1月13日A 12版曾报道)。株洲有关方面表示,针对尹丰文的调查还在进行中。
天元区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通报称,针对金云堂网络实名举报尹丰文的问题,已引起湖南高院、株洲中院和天元区法院的高度重视,该院协同天元区纪委成立调查组,对帖文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天元区法院研究决定,提请天元区人大常委会免去尹丰文的审判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其他问题待进一步查实后严肃处理。
金云堂从1月10日开始在天涯社区和新浪微博连续发帖,实名举报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的法官尹丰文,以“可以在二审帮其改判无罪”为由,向他索贿60万元。帖子中还公布了偷拍的一段视频作为佐证,视频中记录了尹丰文向他讲述如何操作判决以及需要钱财打点等。
在视频中尹丰文向金云堂表示,如果出钱可以运作帮其改判无罪,“我知道这个案子是无罪,这个我能确定,而且我能够找出理由,可能律师、其他人讲不清这个理由,但是我能讲得清楚。”尹丰文还向金云堂介绍,案子现在已经经过了审判委员会,现在这个案子唯一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审判监督庭,“搞定合议庭那3个人”。
金云堂2004年在邵阳籍商人于株洲经营的一家房地产公司任职时,被邵东县警方以挪用资金罪刑拘,被邵东县法院判刑3年缓刑4年。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案件被发到株洲市天元区法院重审,金因此结识尹丰文。在2012年的这次重审中,审判长尹丰文判处金云堂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金云堂称,此后尹丰文以该案可改判无罪为名,多次向他索贿。
株洲有关方面20日对外表示,针对尹丰文的调查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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