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印发《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办法共27条,对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建立审批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对接待活动迎送、食、宿、行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严控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礼仪、限制接待住宿房型、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规范警卫安排等。《办法》明确,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办法》指出,全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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