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日前,河南一名犯人在监狱猝死,长期停尸后,遗体遭火化的消息引发关注。犯人家属认为,未经他们签字,监狱和殡仪馆无权火化尸体;监狱方回应称,已提前告知家属,并且火化遗体有规可依。目前,河南省司法厅已成立调查组。
犯人猝死
犯人李俊良1970年生,1998年7月因抢劫罪、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商丘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当年10月14日入豫东监狱服刑。
据豫东监狱提供的书面说明,去年6月22日21时19分,李俊良突然从下铺床上滚落,值班警察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其抬至监狱医院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转至商丘市长征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晚11时10分死亡。长征医院出具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监狱方称,李俊良在抢救期间,他们第一时间通知了其家属和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商丘市人民检察院随后派人就其死亡原因进行了调查,结论为正常死亡。
家属索赔
监狱方称,李俊良猝死之后,其家属提出“猝死诱因是劳动时间长造成的”,要求监狱赔偿887401.8元;其家属随后又向商丘市检察院反映李俊良死亡情况并要求调查。商丘市检察院调查后结论为,有关监管人员在监管和处理李俊良死亡事宜中,无严重违法行为,不符合立案条件。随后,李俊良家属又将索赔款减至20万元、10万元、9万元。
监狱方称,按照规定,犯人服刑期间因病正常死亡监狱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家属坚持要求赔偿,双方一直未能就此达成一致,致使遗体一直在殡仪馆停尸近7个月。
火化之争
对于火化一事,监狱方称,李俊良的遗体在殡仪馆停放已久,他们与其家属多次沟通无效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火化。他们提前5天把火化时间电话告知了李俊良的儿子李景龙,1月19日火化当天,李景龙等人也到了殡仪馆。
李景龙称,火化当天上午他到监狱谈这个事情,一直到中午没有谈成。中午1时30分左右,他又去监狱谈,其间有亲属留在殡仪馆。等他再回到殡仪馆后得知,监狱绕开在火葬场的亲属,把尸体火化了。
目前,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已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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