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1月23日电(见习记者 胡丰盛 实习生 李婷婷 通讯员 晋宣)一群90后青年,加入各种帮派,横行霸道,不仅向美容店强行收取保护费,还向女老板索取免费性服务。近日,浙江缙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外地青少年寻衅滋事案,分别依法判处18岁的小李和17岁的小方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五个月。
其他三名同案犯因还涉嫌抢劫罪,另案处理。
这群90后青年,来自遥远的云南和贵州。他们是缙云壶镇当地有名的云南帮、贵州帮的成员。去年6月起,他们专挑当地美容店强行收取保护费,此外,还多次向美容店女老板索取免费性服务。
2013年6月,18岁的小李和小谭(14岁)、小志、小柳等人,逃窜至缙云壶镇的万客隆超市后面和平巷11号卢某所开的美容店内,要求收取保护费。
同年7月,小方伙同小李、小志等人来到镇上周某所开的美容店,以帮其解决麻烦为由,要收取保护费1000元。
不过,当小方见到老板娘周某时,心里却产生了更加放纵的邪念。
几日后,小方独自一人来到周某店里,收取保护费50元。原以为交了保护费便可平安无事,谁知,年仅17岁的小方竟要求周某为其提供性服务。迫于压力,周某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之后,小方再次来到周某的美容店,在收取100元保护费后以相同手段再次向周某索取了免费性服务。
几次作案顺利得手,少年们更加肆无忌惮。一天晚上,他们结伙来到壶镇叶华家电附近的三家美容店内,要求每位老板准备好钱财。他们将于每月底30日准时来收钱。
2013年7月底,壶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了这群收取保护费的不良少年。在掌握到初步证据后,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立案,抓获了大部分犯罪嫌疑人。而这群90后犯罪嫌疑人也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李、小方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伙同他人横行霸道,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小方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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