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 村民讲述与举报内容一致
昨天,记者拿到了周春香所提供的大松垡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表》名册复印件。名册上,周春香认为有问题的申领家庭,都被她用笔做了记号。
记者看到,2011年的兑现表填报人签字为“闫新兰”,2011年、2012年的兑现表“领款人签字”一栏均无一人签字。兑现表中一户家庭出现两个编号领双份120元奖励的,2011年有17户,2012年有3户。
除了兑现表外,周春香还向记者提交了她在村里对30余户领取2011年、2012年独生子女奖励费调查情况的录像,记者对其中的六家进行走访,确实和周春香所述一致。
不过大松垡村村民陈为娟说,每次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都是大队的大喇叭先广播一下,村民听到后,赶紧到大队部去领,“每次都要签字。”
对于为何给记者提供的是无签字版本的兑现表,周春香说,镇里给的就是无签字版本的申报表,“是在计生办的库房之中拿到的。”但这是村里向镇里反映应该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的申报表,经镇里审核无误后,最后会按照该表发放。有签字的版本她也无法拿到。
进展 镇纪检部门称正调查核实
对于举报一事,记者联系到被举报者闫新兰,在记者说明情况后,闫新兰称不愿意接受任何采访,“有什么事会向镇里汇报。”
据周春香说,她已经在一个月前的2013年12月22日将材料递交到马驹桥镇政府,目前纪检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今天上午,马驹桥镇纪检书记王小东表示,“我们正在派人对举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会在三个月之内有一个初步的结论。”至于其他的调查进展,王书记称不便透露。
马驹桥镇政府计生办主任牛秀娟说,她在2013年刚刚接手工作,现在已经知道了 2011年、2012年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兑现表存在问题的情况,“举报的都是以前的事,我们会按照法律办事,涉及谁的问题谁负责。”
重复申报
村民刘振江说,他的孩子在2011年4月就年满18周岁了,所以当年他们家领取了40元钱,可在2011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表》中,他和爱人的名字出现了两次,分别为编号107和编号115,每个编号都是按照120元的标准“兑现”。
村民陈淑文、李华兰的家人证实,他们家每年都只领取了120元独生子女费,可在2011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表》中,这对夫妻的名字出现了两次,分别编号14(见a04版图片)和编号127,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样,共“领取”费用240元。
双倍申报
在村民黄占生家,黄占生的岳母韩女士说,黄占生的户口在平谷,黄占生爱人的户口在通州大松垡,按照规定,他们家在村里每年只能领取60元独生子女费,实际也是这么领的。可记者在周春香提供的名册上看到,2011年他们家是按照120元进行“奖励”的。
无证申报
村民张金兰向记者证实,闺女翟瑞芳(表中为翟瑞方)和儿子翟瑞臣各自成婚后,户口都在大松垡,闺女和儿子都是2013年年底刚办下来独生子女证,所以没有领过独生子女费,可在2011年、2012年的名册中,两人都有60元的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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