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母亲悲伤地抱着孩子遗像 /晨报记者 肖允 |
■吊针扎入手背后仅10多秒就不省人事,抢救进行了半个多小时
■家属欲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因怀疑封存药品被换未进行药检,尸检结果仍需等待
□晨报见习记者 宋韬纬
1月10日一早,甄灵宇带着6岁的儿子到上海交通大学医院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下文简称为“市三医院”)就诊。然而,在输液仅进行了10多秒后,儿子甄国耀已经嘴脸发紫,不省人事,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抢救后,依然不幸身亡。
目前,身为律师的甄灵宇正在走司法途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这条路走得并不顺利。不过,市三医院的有关人士则表示,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若表明医院有责任,一定会担责。
刚输液孩子就喊喉咙痛
新年刚过,甄国耀感冒了,晚上睡前会有点喘息,早上有点咳。甄灵宇前后两次带着儿子去到市三医院就诊,医生共开了十来天的头孢世福素和咳喘宁等口服药。
坚持服药后,甄国耀病情减轻。1月10日一早,甄灵宇带着儿子来到医院就诊,确认是否可以停药。门诊陈医生见过甄国耀多次,一看到就喊他的名字,问他怎么了,甄灵宇说,孩子仍有点咳有点喘。
陈医生拿起听诊器,为甄国耀听了听前胸,检查了下咽喉,建议吊水。当时,甄灵宇有些排斥,问能不能不吊。“吊吧,先吊两天看。”听陈医生这么说,甄灵宇便没再反对。
医生为甄国耀开的输液用的药物为氨茶碱、米乐松以及头孢西丁钠。打吊针前,甄灵宇注意到药袋上确实有儿子的名字,甄国耀还恳求护士替他打轻点。针头插入后,孩子没有特别抗拒,甄灵宇便拎着药袋带儿子到走廊对面的输液室,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还没坐好,甄灵宇就听到儿子喊喉咙痛,表情挣扎。
甄灵宇马上关掉输液的开关,回头却发现儿子嘴和脸都已发紫,不省人事,这时离吊针扎入手背开始输液大概就10多秒钟。甄灵宇立即找附近医生,抱着孩子跟医生跑往抢救室。
医生立即为甄国耀展开抢救。甄灵宇担心干扰医生抢救,就到走廊等待。但半个多小时后,等来的结果是:“你的儿子抢救不回来了。”
封存药品保存在医院内
悲痛之余,甄灵宇回忆就医过程,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没什么病,发育良好,身高体重都是班里第二。就是过敏体质,冬天容易感冒咳嗽,有哮喘病史。”
在甄灵宇看来,这次输液是最大祸首,于是他打算为儿子做尸检、并对当日的用药做药检,最后提请医疗事故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1月13日,不顾家人反对,甄灵宇通过宝山区友谊路派出所委托了光复西路鉴定中心,为其子甄国耀做了尸检。据了解,尸检报告需要等待28个工作日才有结果。
1月14日,甄灵宇又与院方一同来到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打算对1月10日当天的输液用药、抢救用药进行检验,看药品是否配错。
据甄灵宇回忆,1月10日在抢救室内,甄灵宇第一时间要求医院封存病历和药品,双方核对药品,在清单上签字后按类分开装在了3个档案袋内,这3个袋子交由院方保管,被储藏于市三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主任王医生办公室的冰箱内。“但没有想到,药检当天下午,在院方拿出的3个档案袋中,有一个档案袋上的清单没有双方签字。那个档案袋恰恰是最关键的、保存当日输液液体的封袋。”因不确定该封袋是否为当日保存输液液体的封袋,甄灵宇并未听从院方建议,打开该封袋核实药物,“打开了就是破坏证据,到时候谁都说不清了”。
据甄灵宇表示,双方因此产生分歧,药检未能如期进行。
尸检要等待28个工作日,药检因关键材料争议而搁浅。“前面两个环节受挫,意味着最终的医疗事故鉴定遥遥无期。”甄灵宇说。
司法途径受阻后提出索赔
取证过程中的种种挫折令甄灵宇心灰意冷:儿子已做尸检,尚未入土为安,但药检又因故暂停,死因报告的出具仍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漫长的等待对于甄灵宇夫妇来说不能不说是煎熬。
在1月21日的沟通中,甄灵宇好友董先生代其向医院提出了家属的诉求,要求医院在其子追悼会上派代表出席并赠送花圈以表慰问,并向医院要求一笔60万元的抚恤金。院方表示,对于第一个要求院方将毫无保留地答应并配合,但第二个要求将上报医院领导再行定夺。
据了解,2012年8月28日,上海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本市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规定索赔金额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医患纠纷,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前往所在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而甄家家属提出的这笔抚恤金远远超过该数额。
对于之前一心不愿向“私了”妥协、坚持走司法途径的律师甄灵宇来说,这次提出的申请也是无奈之举。
[院方回应]
若证明医院有责任,定会担责
1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市三医院由保卫科林科长、医疗纠纷办公室王医生及医务科周医生出面,与甄灵宇及部分家属进行了一次沟通。
当日,记者在现场听到,医院保卫科林科长表示,在此次事故发生后,院方与家属的沟通便从未间断。“这个结果是任何人不想看到的,但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不能说医院完全没有责任,但也无法将全部责任都推到医院头上。”
“孩子去世是天大的事,任何语言、安抚都显得苍白,家属对我们在整个医疗过程中的质疑,以及提出的院方在证据保存方面存在纰漏,这些家属都可以提交证据,并通过第三方途径获得解决。”医务科周医生表示,孩子健康地进来却躺着出去是不争的事实,但以医院目前的能力,无法在未经鉴定前分析出在这起事故中院方的过错在哪里。
同时,在座的3位医生均指出,若最后医疗鉴定结果证明医院确实需要负责,医院定会担责。“对于最终的鉴定结果,医院不会对它提出质疑,但家属可以提出质疑,并继续进行申诉。”医疗纠纷办公室的王医生说。
之后多日,记者多次与医院党办宣传科联系,试图取得院方的正式回应。 1月22日,党办负责人回应称,医院相关负责人正在与死者家属进行磋商,将于当日下午回复记者,但记者并未收到院方回应。
昨日,记者来到医院再次试图采访党办负责人时,她表示在最终的医疗事故鉴定出来之前,院方将不对任何问题作出回应。而记者联系医疗纠纷办公室的王医生时,对方同样谢绝了采访要求。
[疑点辨析]
用药前是否应进行皮试?
甄灵宇:
儿子虽然身体健康,但有轻微哮喘病史,且身体属过敏体质,冬天容易感冒。像他这样的过敏体质,我认为医生应在给他开药前进行皮试。
市三医院医务科周医生:
对于头孢类药物使用前的皮试程序,国家并未有强制性的规定。一个半月以前,甄灵宇就曾带着儿子来到医院,静脉注射过相同的“头孢西丁钠”药物,当时未产生不良反应。这些都可以在他的病历卡上到。
长宁区中心医院急诊科翟医生:
对于使用头孢类药物之前是否必须进行皮试的规定不一,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皮试,只是医生在开药时通常会询问患者是否为有药物过敏。甄灵宇之前曾表示,儿子并无药物过敏史。虽然此次情况中的小朋友有过敏体质,但这是指可能会对任何物品过敏,不仅仅是对药物。因此,既然病患之前用过相同的药物时未产生不良反应,那么医生不为其进行皮试完全说得过去。
封存药物是否被调换?
甄灵宇:
输液液体的封袋是在抢救室签封的,我记得自己同院方在抢救室确实已在清单上签字并将其封存。而预备进行药检时,院方声称没签字这包就是输液液体,是当初大家都忘了签。
市三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王医生:
“封存药物调换说”仅仅是一个猜测,是甄灵宇自己记错了。如果是药有问题,是药厂负主要责任,医院没必要这样做。
一位调取过监控录像的律师:
封存的药物被保管在市三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主任王医生的办公室内,被放在一个冰箱里。该办公室的这个摄像头只能拍摄到冰箱的一个角。录像有一个疑点:有一天晚上办公室内一片漆黑,有一个人拿着手机走来走去,但这不足以证明封存的药物被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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