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中午,湖北省委一行人等,在武汉会见了刚刚返回家乡的澳网女单冠军李娜及其丈夫姜山,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奖励李娜80万元人民币。(1月28日 新华网)
李娜澳网夺魁,国人振奋,甚至笔者作为娜姐老乡,虽与其八竿子打不着,也颇觉脸上有光,是以近日来举国上下对李娜高度肯定、热烈赞扬,无人觉得不妥—李娜的确配得上这些荣誉。不过,湖北省作为一级地方政府,其站位显然又“更高一层”,以为单是精神奖励未免“口惠而实不至”,非得拿出真金白银方显出“大手笔”。
大约权力者都有将“天下英雄尽收彀中”的宏愿,而施以重奖无疑是从形式上把李娜这样“单飞”的“草莽英雄”收至麾下的最佳手段。只要把钱送到李娜手里,似乎就能将李娜的成功纳入政府的政绩,至少显示出政府在李娜的成功背后也是出了力的。这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表面上奖的是李娜,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往自己脸上贴金。
正因如此,尽管地方政府未尝不知道,对于职业生涯累计奖金近亿元的李娜,80万只是不痛不痒的锦上添花,却依然选择对其高调重奖。即使李娜在受奖时一脸木然,也不妨碍地方政府借李娜这一道具自我奖励、自我陶醉、自我满足。
政府重奖冠军运动员,这显然还是根深蒂固的举国体制逻辑在作祟,而忽略了李娜已是“单飞”多年。根据国家《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可获政府奖励的应是“体育系统各级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各类体校的教练员”,通俗一点说,政府奖励适用对象应为体制内运动员。体制内运动员是国家培养、由国家统一管理、奖金也要按一定比例上交,政府对其奖励无可厚非。而“单飞”运动员既不花国家一分钱,又不交“公粮”,拿纳税人的钱对其进行奖励只能称之为“谬赏”。
众所周知,政府花钱要有法律依据、遵循程序正义,而奖励“单飞”运动则于法无据,带有明显的随意性,有违公共财政伦理,显示出公共财政支出具有太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从这个角度来说,纳税人所担忧的,岂止是那80万而已?(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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