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1月起,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并列入2014年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惠及近370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城乡居民。
据了解,为确保春节前养老金发放到位,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加班加点展开调待工作。截至1月28日,全省88个县(市、区、开发区)已全面完成养老金发放工作,其中84个县(市、区、开发区)基础养老金已经调整提高到位,其余4个县(市、区)按原有标准发放,2月开始提高标准并补发1月待遇差。
据悉,目前福建省已有1467.1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8%。(记者 潘园园)
作者:潘园园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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