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一旦出现违约风险,信托公司就是通过延期兑付、滚动和“拆东墙补西墙”等多种腾挪法术,也要“打肿脸充胖子”,从而创造了世界信托业绝无仅有的“零风险、高收益”奇迹。然而,上述做法却严重违背了“风险与收益相互匹配”的经济规律。
春节前,中诚信托宣布将只兑付“诚至金开1号”矿产信托本金,不再全额兑付第三年收益,引起各方广泛关注。
上述事件之所以成为业界焦点,一个原因是,中诚信托以及工商银行到底能够支付投资者多少本金和利息。“诚至金开1号”矿产信托计划由中诚信托发行、工商银行代销,投资门槛300万元,涉及约700位投资者,募集总规模30.3亿元,预期收益率9.5%-11%。而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信托业能否根本打破“刚性兑付”怪圈。实际上,早先信托业出现兑付危机的信托产品不止“诚至金开1号”这一款产品,但是为了吸引客户,信托公司宁愿自掏腰包,也不敢成为第一个打破行业“潜规则”的先行者。以2013年为例,媒体至少报道过11款信托产品的违约风险,但最终无一不是“化险为夷”。与此同时,根据对2013年到期清算的1143款集合信托产品的统计,所有固定收益类产品都已安全兑付,浮动收益类产品虽然出现兑付风险,结果也都“平稳落地”。
总而言之,一旦出现违约风险,信托公司就是通过延期兑付、滚动和“拆东墙补西墙”等多种腾挪法术,也要“打肿脸充胖子”,从而创造了世界信托业绝无仅有的“零风险、高收益”奇迹。然而,上述做法却严重违背了“风险与收益相互匹配”的经济规律。
信托公司对投资人收益毫无原则的让步导致了信托投资狂热,进而吹出了最近几年信托业爆破式成长的泡沫。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我国信托业67家公司的资产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元大关,同比增幅竟然高达60.3%;即使与2012年末7.47万亿元相比,也取得了35.61%的增幅,增速之快令人咋舌。
让人担心的是,在信托业资产规模迅速扩张“太平盛世”背后,我国金融业隐藏的风险却在积累。一旦损失规模超出更多信托公司以及商业银行的赔付极限,要么就会酿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要么就得动用纳税人的钱为金融“窟窿”买单,所谓“一人生病,全体服药”。
当然,治理信托业“饮鸩止渴”式的发展模式决不应当一蹴而就,必须做好市场铺垫,同时让投资者有足够的心理预期。
首先,应着眼加强信托产品流动性和信息披露。从国际上看,英、美等信托行业发达国家在解决信托产品流通性问题上主要采取了基金形式,并参考买入价格、卖出价格和单位净值像公募基金那样在二级市场买卖。对于我国来说,为了解决信托产品流通性问题,首先应当考虑由相关行业协会出面,搭建场外交易平台或中心,随着我国政策逐步放开,最终再争取在沪、深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
其次,还应加强信托公司的尽职看管。信托公司的责任应当是“得人之信、受人之托、履人之嘱、代人理财”,如果信托公司能安心“画地为牢”,且只收取信托管理费和业绩报酬,那么信托公司就不应再为投资损失承担责任。
最后,强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也十分关键。必须在产品合同中告知投资者损失不予赔偿的情形,同时,监管部门甚至更高层级单位也应多一些心理承受能力,不应为一点风吹草动动辄维稳。
新平(北京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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