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达州当地网络论坛上,一篇反映“达县房管局办理的房产证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假证”的帖子引起市民关注。对此,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昨日3次来到达川区房管局采访,对方前两次表示须由达川区相关主管部门来函来电知会后才能接受采访。第3次,对方则表示,检察院已对此事立案侦查,当事人已被控制,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
网络爆料
二手房交易部分房产证没有备案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达县房管局办理的房产证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假证这件事情,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2月10日,达州网友“漂洋过海123”在当地“凤凰山下”论坛发帖称,达县房管局(现达川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唐某,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他经手办理的产权登记证(房产证)是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的。
该网友举例说:“甲卖房给乙,交易后甲应把房产过户到乙,经唐某办理的乙的产权证是没有备案的,房产证是达县房管局办理的不假,但去查档案,乙购买的房产其实还在甲名下。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因为很多二手房交易都是别人代办的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所需缴纳的各项税款都是交给代办人,代办人就会找房管局内部的人员办理,但是唐某不会把这些税款按规定缴纳,而是放在自己腰包,然后直接就把房产证办理出来。这样的房产证自然没有档案,受损失的是乙。
被举报者
得到的这些钱不是我一个人用完的
该网友表示,关于这件事,房管局态度很模糊,承认管理有责任,但表态绝对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责任都由唐某承担。而唐某则说“我得到的这些钱又不是我一个人用完了的,未必那些领导就真的不知道?”
最后,这位网友称,发这个贴子只是想提醒广大群众看看自家的房产证有没有这样的情况,并表示内容绝对属实。
此帖一出,立即引起了达州市民的关注,不少网友在后面跟帖。其中,网名为“达县房管局”的网友回帖称,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机关现已立案侦查。
房管局称
当事人被控制检察院已立案侦查
对此,昨日上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来到达川区房管局求证。在向该局工作人员出示记者证后,办公室龙主任表示须先经达川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信函后才能接受采访。在与该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后,对方对采访要求没有提出异议。
随后,记者再次来到达川区房管局,办公室龙主任仍然坚称没有接到相关主管部门的通知,不能接受采访,也不愿意提供该局分管产权登记的领导姓名,并要求记者去达川区相关主管部门。记者将此情况反馈到该主管部门,对方称只要出示了正规的记者证件,正常的新闻采访该怎样采访就怎样采访,如果达川区房管局要回避、要推诿,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随即,记者第3次来到达川区房管局办公室,龙主任表示,检察院已对此事立案侦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当事人已经被控制,目前并不在达州本地。对于当事人所作所为此前房管局知不知情、监管到不到位等疑问,龙主任表示具体情况他们并不清楚,须到达川区检察院去了解。
昨日下午,达川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案目前还处于立案调查阶段,暂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须等结案后才能公布。(记者 邹辉)
作者: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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