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影视基地垄断群演案 一小头目上诉求轻判
记者探访八一影视基地剧组带群众演员进场只需交5元卫生费
当过副导演的女子孙双喜垄断八一影视基地群众演员市场,强迫剧组使用她提供的群众演员和工作餐。记者昨天获悉,孙双喜已被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她的一名手下张小喜获刑两年后上诉,于昨天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希望获得更轻判决。
案情
副导演垄断群演市场
现年48岁的孙双喜曾是丰台区八一影视基地的“知名人物”。她是天津人,高中文化。她自称原来是个颇有姿色的女演员,参演过一些影视作品,后因出过车祸服用大量激素类药物治疗,导致身材走样无法恢复。从此她就在剧组当一名副导演,专门负责招聘演员,也做演员经纪人,随后又进入八一影视基地的群众演员市场。
据影视基地前任副主任介绍,基地刚建成时,剧组可以随便带群众演员。大约在2008年,孙双喜找到他,说想管理群众演员,他让孙双喜去找庄户大队的书记协商。孙双喜随后成为庄户群众演员协会负责人。“她开始管理群众演员后,就垄断了群众演员的市场。”
丰台法院一审查明,2011年8月至2012年10月间,孙双喜雇人在八一影视基地内,以丰台区王佐基地庄户演员协会(未注册)的名义要求剧组不得自带群众演员进入八一影视基地拍戏,并纠集张小喜等人采取阻挡镜头、制造声响、持械恐吓剧组工作人员等方式,阻碍自带群众演员剧组的现场拍摄,强迫剧组与她签订协议,使用她提供的群众演员、工作餐,并向其支付群众演员工资、交通费、工作餐等相关费用。其间,《三进山城》等剧组支付上述费用以及因停戏造成的直接损失共计50余万元。
手下证实其犯罪事实
开庭时,孙双喜否认指控,辩称是庄户村的领导书面授权她管理八一影视基地的群众演员,她每年要向大队交纳5万元管理费,“我没有强迫过剧组跟我们签合同,都是他们主动找的我”。
但与孙双喜一同受审的“演员协会带队”李秋供述称,孙双喜把八一影视基地的群众演员业务都垄断了,她在影视基地附近租了农家院,取名“和平大院”,为她招募的群众演员提供住处,后又租用五六个分院,聘任“院主”专门管理群众演员。
李秋说,孙双喜不让剧组带自己的群众演员拍戏,要是有人自带,孙双喜就让人去拍片现场捣乱,“他们到现场拿着木棍和刀往那一站恐吓剧组的人,还堵镜头,让剧组停机”。李秋称,剧组的人就怕停现场,又都是文化人,不会打架,就和孙双喜去协商交管理费,“很多人都怕她”。
李秋称,孙双喜还把卖盒饭的生意垄断了,群众演员的盒饭钱由剧组给孙双喜,孙双喜再给送盒饭的结钱,从中赚差价。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孙双喜和李秋的行为都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关于孙双喜辩解时提到的庄户村的授权及八一影视基地的默许,法院认为,孙双喜所成立的庄户群众演员协会不具有合法性质,且庄户村及八一影视基地均无行政许可资格,也无权授权孙双喜独家经营,故以上授权为无效授权。
法院一审判处孙双喜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秋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000元。他们都没有上诉。
小头目获刑两年上诉
昨天在二中院上诉的,是负责给孙双喜管理和平大院的河南男子张小喜,他同时也管理其他院主和群众演员。
一审法院查明,张小喜除了伙同孙双喜等人构成强迫交易,还与24岁的男子田某共同构成寻衅滋事罪。2012年8月26日,因一名同伙无故拿取《乱世留生》剧组的道具枪玩耍,与剧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张小喜、田某等人持砖头、木棍等对剧组人员进行殴打,致一人轻微伤。剧组因停止拍摄、重新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张小喜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田某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他们当庭能够自愿认罪,故从轻处罚,判处张小喜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000元;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后,张小喜上诉。他说自己做过很多年群众演员,不知道孙双喜的行为违法。他认为自己是从犯,一审量刑过重,希望二审获得轻判。
法官介绍,二审期间,张小喜的家人退赔给两个剧组共计10万元,并获得剧组谅解。检方认为,张小喜管理群众演员是孙双喜能够强迫交易的保障,他不是从犯。鉴于家属二审期间帮退赔,可在原判基础上酌情从轻处罚。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回访
八一影视基地剧组自带群演只需交卫生费
昨天,八一影视基地的工作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孙双喜团伙被抓后,八一影视基地的群众演员市场再无垄断现象发生。剧组均可以自带群众演员,进影视基地要在门口登记,只需要交每人5元钱的卫生费。吃饭问题也是剧组自己决定。
孙双喜垄断八一影视基地群众演员期间,因群众演员被欠薪、剧组被停戏等问题产生纠纷,经常有人报警。刘先生昨天介绍,自孙双喜团伙被抓后,2013年,警方只“光顾”了八一影视基地一次,原因是群众演员称剧组提供的水喝完肚子疼,求助警方解决。
受害者
剧组 为正常拍戏花钱消灾
孙双喜的垄断行为给很多剧组都带来了诸多麻烦。
《三进山城》剧组的制片人林某说,2011年10月在八一影视基地拍戏时,孙双喜垄断群众演员市场,要求剧组用她的群众演员,如果从外边自带跟组群众演员要按每人每天50元交管理费,不执行就不让拍戏。还让他们到指定的地方订餐。
林某说,只有八一影视基地使用枪炮不用审批,其他地方审批很麻烦,且前期置景已经完成,所以他们只能在那里拍戏,并被迫接受孙双喜的霸王条款。
在与孙双喜结算费用时,林某发现孙双喜还篡改群众演员人数,他提出质疑,孙双喜就说不结账就不让正常拍戏。“因为她以前拍过戏,明白我们剧组在拍摄现场不能耗时间,我们一天不拍戏就得耗费20多万元。”林某说,他们因与孙双喜有纠纷被停拍过五六次,“我们拍的是抗日战争的戏,他们的人穿现代的衣服,只要在我们拍摄现场一站,我们的戏就穿帮了,就必须停拍。”为了节约成本,他们被迫花钱消灾。
《乱世留生》剧组的负责人曹某说,在进驻八一影视基地之前,他听圈内的人说过孙双喜是黑社会老大,打架、威胁剧组很厉害,到了后领会到孙双喜确实太霸道了。孙双喜除了要求他们付给群众演员每人每天60元工资,30元餐费,还要求给40元交通费,实际上群众演员多数是步行从附近村庄到达拍摄现场。“如果我们不接受她的条件,她就让她的群众演员罢工,一罢工我们每天的损失就是30万元”,为了息事宁人,他们也接受了孙双喜的条件。
《出关》剧组的制片主任说,他们不满孙双喜的做法报过警,但警察说是经济纠纷,没法解决,所以他们不敢不听孙双喜的。
群众演员领不到工资还倒贴钱
除了剧组要忍受孙双喜的霸道,群众演员也被孙双喜控制和盘剥。
群众演员张某证言称,他通过孙双喜手下在网上发布的虚假招聘信息到八一影视基地应聘跟组演员,先交了拍照钱600元,后被带到附近一个“和平大院”。接待的人说每月能拿两三千元,管吃管住,每月结钱,并让他交300元服装费。但是工作四五天,他发现每天从早到晚在拍戏,条件挺艰苦,且和平大院的管理人员很多人有纹身,“感觉跟黑社会似的”。
张某说,其他群众演员告诉他,他们来了很长时间,一分钱也没拿到,生病了没钱看病,大院的人也不管。因为随身带的钱都被扣了,也没路费离开和平大院。张某后来提前离开,因怕被报复没敢报警,交的钱也没敢要。
另一群众演员王某和张某的经历类似,他觉得被骗了想离开,找管理人员要培训费,但对方不退,他怕被打就没敢再要。离开后,他到派出所报了案。
因陆续有多名群众演员报警称到八一影视基地应聘被欺骗,且群众演员管理者多次与剧组发生冲突,导致人员受伤,危害当地治安,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破。2012年10月,孙双喜及手下陆续被抓。
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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