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要闻 > 时事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3月15日起网购商品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

来源:新华网

由于您未安装flash播放器视频无法播放,点击这里安装

  【3·15起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工商总局今天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除部分特殊商品,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办法》从3月15日起施行,在我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都要遵守该办法规定!

  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3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此前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工商总局称,出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所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这一管理办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省级工商部门可依据这一办法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将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news.sohu.com false 新华网 https://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4-02/13/c_119326613.htm report 1735   【3·15起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工商总局今天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除部分特殊商品,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
(责任编辑:UN640) 原标题:今年3月15日起网购商品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

我要发布

  • 热点视频
  • 影视剧
  • 综艺
  • 原创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