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江(右)及郭炳联(左)今被加控罪名。 |
南都讯 记者何薇 发自香港 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被控贪污案,涉案的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昨日再被港府律政司加控两人两项罪名,案件将于下月进行第4次预审。
案件排期5月开审
香港新鸿基地产高层涉卷入的官商勾结案,涉案的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昨日被律政司加控两人两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以及“串谋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被新加控的两罪,是原有控罪书中的第5及第7条的控罪,分别指他们在2005-2009年期间,涉嫌向许仕仁合共提供1900多万元,促使对方在履行其公职过程中,优待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其附属公司。
案件中涉及的5名被告分别是许仕仁、郭炳江、郭炳联、陈巨源及关雄生,案件则排期至今年5月在高等法院审理,预计审讯需时70日。
昨日下午,新鸿基地产在联交所发公告指,以上事项并不影响集团的正常业务及运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及运作会如常由执行委员会继续负责。
许仕仁被控8宗罪
据悉,此前5名被告原被控共8项罪名,其中许仕仁涉及全部8项控罪,当中他个人面对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控罪指他在担任港府政务司司长、积金局行政总监等公职时,未有向政府披露曾接受跑马地礼顿山的租约,以及多笔90万至逾1100万元港币的款项及无抵押贷款等。
而余下5项罪名包括3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1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及1项提供虚假数据罪,其中串谋控罪,指许仕仁串谋其他被告,在2005至2009年期间,作为公职人员,作出倾向优待新鸿基地产及其附属公司的行为,以令许仕仁通过其他公司获得款项。
但去年三月,许仕仁和郭炳联原被控的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的控罪一度获撤销,此后,许仕仁仍然面对8项控罪,郭炳联的控罪则由3项减至2项,其它各被告的控罪维持不变。
[案件回顾]
2012年新地风暴
作为香港其中最大的地产发展公司之一的新鸿基地产因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的事件惹上官司,被业内称之为“2012年新地风暴”。
2012年3月29日,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新鸿基地产董事局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执行董事陈巨源以及港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另外四名人士。新鸿基地产于2007年4月通过附属公司统达有限公司,以4.05亿元向3家公司购入香粉寮地皮。廉政公署怀疑在这宗土地交易中,新地支付的地价较土地真实成本高1.5亿元,陈巨源涉将之转移予中间人,作为向许仕仁输送利益的工具。
同年7月13日,廉政公署正式起诉郭氏兄弟、许仕仁、陈巨源及前港交所高级副总裁关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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