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央企业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学习贯彻好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资委党委的部署,我们要坚决克服“松口气”、“歇歇脚”的心态,坚持不懈履行监督责任,始终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树立中央企业的良好形象。
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担当意识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有的还会变本加厉。改进作风不仅要看一时之变,更要追求长久之态。从一年多来的实践看,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2013年,113家中央企业在营业收入、利润同比增长的情况下,会议费同比下降38.5%、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27%、国(境)外考察费同比下降22.8%。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党员干部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一些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少数企业“四风”问题仍比较突出。
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纪检监察机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始终绷紧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这根弦,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不松劲、不歇脚,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积小胜为大胜,让职工群众不断看到变化、坚定信心。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在防止反弹上下气力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贵在坚持、难在深入。随着工作逐步推进,触及利益关系将越来越直接,监督执纪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对此,我们要不为艰难所惧、不为干扰所惑,敢于出招、善于应招,认真履职、铁面执纪,坚决防止反弹。
用好“签字背书”,强化责任担当。去年,我们用“签字背书”对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开展专项督察,逐级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取得了较好效果。实践证明,在监督工作中“签字背书”,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是推动履职、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要继续推广运用这个方法,完善责任体系,让监督落地、执纪生威。
把握监督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监督只有指向准、落点实,效果才会好。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三公”经费等重点问题,跟进执纪监督;着重查处变相公款旅游、公款互相宴请、违规消费等问题;重点纠正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整治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进一步明确监督途径和手段。从小问题入手,抓早抓小,对存在的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把专门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与阶段抽查结合起来,把检查与整改结合起来,立查立改,形成常态化的督促检查机制。
加大惩戒问责,发挥震慑作用。严肃执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办。抓住典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整改不落实、“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企业,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建立健全长效化工作机制
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抓教育养成。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协助党委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着力解决公与私的问题,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树立正面典型,营造中央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抓制度建设。作风方面的顽疾归根结底要靠制度来祛除,只有坚持制度化才能保证常态化。协助党委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央的新要求,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等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的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
抓公开透明。公开透明是中央八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长期落实的重要保证。按照建设“阳光央企”的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推动企业公开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管理事项,公开业务招待、差旅、会务、公务用车、出国(境)等费用预算及执行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
(作者为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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