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距离震惊A股市场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过去已经5个多月,就在市场人士纷纷认为此事已经偃旗息鼓之际,昨天,市场爆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责任人之一的原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杨剑波将证监会告上了法庭,称自己被冤枉,并表示乌龙指事件是一次上海证监局、上交所事先对交易知情但并不阻止,中金所热线指导下完成的“内幕交易”。
>>起诉
官方知情未阻被罚冤枉
在被证监会判罚5个多月后,事件当事人之一杨剑波决定放弃复议,直接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中国证监会将此案判罚为内幕交易的法律依据不足,对其个人判罚过重。
杨剑波称,乌龙指事发当天中午,上交所、上海证监局派员到光大证券调查。杨剑波向现场的监管者汇报了当日11时发生的情况,以及当天下午开市将进行对冲交易,但证监局并未加阻止。
据杨剑波回忆,中金所当天下午有5次频繁的通讯记录,在被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交易时段,中金所一直与指挥对冲交易的杨剑波保持着密切的电话联系,对冲交易在热线状态之下完成。
据了解,代理这一案件的主办律师是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江,此人曾在2001年代理海南凯立状告证监会并且胜诉。
>>回应
证监会已关注相关报道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天回应光大证券“乌龙指”主角杨剑波提起诉讼一事时表示,证监会已经关注到相关报道,此前证监会已就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做过详细介绍。
背景
光大证券乌龙指始末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随后在2013年11月1日,证监会召开专项发布会通报光大证券8·16事件。认定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构成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8月16日13时至14时22分之前对冲交易的非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共计5.23亿元;并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宣布为终身市场禁入,力度空前。
杨剑波简介
杨剑波是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曼彻斯特大学金融学博士。早年在股票市场的波动率方面有深入研究,是华人金融经济学者里面最早用GARCH(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等模型对中国及世界资本市场的波动率集群效应进行分析的研究人员。然而,这位“投行精英”却不幸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最大“乌龙指”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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