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北罗田县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最后公款赔了124万元。记者调查发现,当天确有1人饮酒死亡,而罗田县城管局在前期垫付的赔偿数额是64 .8万元。目前,当地市县纪委已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罗田县纪委表示,此事将据调查结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网帖:干部斗酒死亡,公款平息
2月11日,有网友在荆楚网东湖社区报料称,“1月9日,罗田县政协委员肖飞进为庆贺生日,在县城大摆酒宴胡吃海喝。参与的有副县级干部肖学明,河铺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县城管执法局中队长丰某等公职人员,结果丰某饮酒过度身亡,为平息此事,有关部门垫付124万暂时应付死者家属”。
为此,记者向罗田县城管执法局作了求证。该局在回函中证实,“1月9日晚,罗田县河浦镇个体工商户肖飞进过生日,在县城兄弟鲜蛙王餐馆请客,共20余人赴宴,包括肖飞进子女及亲属4人。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丰某因与肖飞进系儿子同事,应邀赴宴,回家后身体不适,120派出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罗田县城管执法局表示,“肖飞进是民营经济人士,宴请不属公款吃喝;丰某参加宴请是在下午下班后,纯属个人行为。事件发生后,罗田县委、县政府为防事态扩大,责成县城管执法局与死者家属经多轮协商,签订赔偿协议,经律师根据相关规定测算,共赔偿64.8万元,而非124万元”。
纪委:副县级干部未参加宴请
12日,记者赴罗田县找到了当事人就餐的饭馆,其负责人刘女士介绍,1月9日晚,肖飞进摆了两桌酒,要了最大的888包房,酒水是自己带来的,前前后后吃了两个小时,最后是肖飞进结的账。
这与罗田县纪委监察局进行调查后得到的结论相符。此外,在该县纪委调查材料提供的赴宴客人名单中,未找到罗田县副县级干部肖学民的名字。肖学民协助分管城建的副县长工作,肖飞进生日当天,肖学民到场送了一条烟后即离开,没有参加宴请。肖学民称,自己与肖飞进是同村人,族叔侄关系。
针对网友质疑的垫付赔偿款一事,罗田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学文解释,丰某35岁,家里上有老人下有孩子。64.8万元只是暂由城管执法局垫付,该局已在年前委托律师向罗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出席生日宴和举办生日宴的人员,要求他们偿还垫付款项。与此同时,罗田县纪委表示,网帖发布后,纪委已成立调查专班。如有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处理,调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 荆楚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