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18日电(记者 于立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原行长韩立锋,因分多次收受两家房地产公司老总给予的款物贿赂,共计1318万余元人民币,1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当庭承认检方指控属实,表示认罪。
检方指控,韩立锋于2011年至2012年间,在担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行长期间,先后分别接受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贾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取贷款、延缓催收贷款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先后两次共计收受姜某给予的1000万元,五次共计收受贾某给予的款物318万余元。
现年42岁的韩立锋在法庭上表示,当时姜某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向银行提出贷款4.7亿元。他为帮助姜某,向该银行的总行进行上报,经过他多次说情和努力,贷款终于获得总行的同意。
韩立锋在法庭上承认,姜某为感谢他的贷款帮助,分两次给他1000万元。他将收受的这些钱款,用其母账户转账。此外,他还多次收受其他人给予的现金和消费卡。案发后,其亲属已将所有赃款退缴。
检察机关认为,韩立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当庭没有判决,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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