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受害家属依然沉浸在痛苦中。 吴扬 摄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三名检察官出庭公诉。 吴扬 摄
中新网沁阳2月18日电(记者吴扬 刘鹏)今天上午,河南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车祸致死案,被告方承认犯交通肇事罪,但否认警方认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庭审中,沁阳市人民法罕见的允许记者拍照、录像、录音。
沁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事故认定书称:2013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二)21时20分许,王浩斌驾驶豫HGX444号小客车(本田越野)沿常付线由南向北行驶致沁阳市老沁河桥时,与相对方向张学林驾驶的豫HQ331(力帆)小轿车相撞,造成王浩斌、张学林、沈小正、李玲受伤,张学林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王浩斌逃逸。其中王浩斌为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张学林为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
据报道,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接连出现了公职人员冒名顶替肇事司机、乘坐人员隐身、警务人员前后说法不一,现场堪察纪录漏洞百出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也使得这起看似普通的车祸忽然变得扑朔迷离、魅影重重。负责调查此案的焦作市检察院督查专员张南京曾痛批沁阳市公安局事故调查弄虚作假。
庭审中,肇事者王浩斌是承认自己犯交通肇事罪,但否认警方认定自己肇事后逃逸。王浩斌称其曾在交通事故现场便告知处理事故民警,自己是肇事车辆驾驶员,并称自己事后主动向警方投案,有自首情节。
公诉方用一系列证据指控王浩斌犯交通肇事罪,且存在肇事后逃逸及投案后依然向警方隐瞒实情况,属于投案不自首,否认肇事方有自首情节。
受害方则指控肇事者王浩斌存在醉驾或者酒驾的问题,要求法院依据刑法重判。
庭审中,受害方和被告方均指责沁阳警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
庭审于当天下午3点多钟结束,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开庭前,沁阳市公安局纪检书记李小虎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沁阳警方在调查“原纪检书记张学林车祸致死”一案中,办案民警的确存在失职行为,但否认办案民警弄虚作假。
作者:吴扬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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