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 帮人升职、协调案件,帮人征地、贷款,河南安阳市原政协主席赵微12年内收受贿赂518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近日,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赵微受贿案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赵微42次收受12名请托人的贿赂,得知省纪委开始调查后,他还迅速转移赃款。
受贿518万被判12年
赵微现年63岁,2000年1月被任命为安阳市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宣传等工作,2004年5月当选安阳市政协主席。因涉嫌受贿犯罪,经省检察院决定,2013年2月20日,赵微被逮捕。是年8月1日,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对赵微提起公诉。
法院查明,赵微自2000年1月至2012年8月期间,利用其担任安阳市委副书记、安阳市政协主席及分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人事调整、货款结算、金融贷款、工程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物共计518万余元。
2013年12月30日,济源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微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依法予以追缴。对此,赵微表示不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被调查连夜转移财产
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1年期间,赵微将涉案的赃款分三次借给了山西一家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史某,分别是40万元、60万元和398万元。在得知省纪委开始调查自己的问题后,赵微选择了转移财产。
赵微的妻弟周某的证言称,2012年7月一天晚上,赵微从车后备厢里搬出一个黑色拉杆箱,放到他的车后备厢里,说近期有人告他的状,箱子里有一些现金先由他存放着。周某回到家,发现箱里有120万元现金。
赵微的妻子称,2000年至2012年,赵微给家里拿回共计72万元的礼金。
除此之外,赵微还转移多笔巨款,加之存在家里的72万元,这些钱已全部由省纪委追退。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