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嫌长期猥亵养女的禽兽养父郑某被兴国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2013年11月9日,受害人王某(女,13岁)在其生母陪同下来到兴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于2013年农历三月至十二月间,多次被养父郑某猥亵,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接报后,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2014年1月19日中午,专案组民警将郑某抓获归案。
经查,2013年农历三月中旬某日晚上,受害人王某做完作业后到养父郑某房间内看电视。年届花甲的郑某见到养女进来,想到家中只有一个睡了的老人,顿时淫性大发,强行将养女抱到床上,不顾养女反抗,对受害人进行猥亵,直到被老人发现制止才住手。为达到长期猥亵发泄的目的,郑某用言语恐吓威胁受害人不得告诉他人,还对制止其不法行为的老娘殴打威胁。此后,犯罪嫌疑人郑某常寻找机会在家中对受害人进行猥亵,长达八个月之久。
面对养女的指控和老人的指证,郑某只是百般狡辩,称只是玩玩而已。民警提示:对不法行为,要敢于检举控告,不能任其肆虐凌辱,否则只有受到更大的伤害。郑某的行为已对孩子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严重心理创伤。通讯员邱日焦、记者王盛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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