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成慧)记者20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于今年3月1日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其他改革也将逐步展开。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同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方案提出,将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
据悉,2009年起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福建平潭等地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各试点地区稳妥推进改革,参与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加大对改革的社会宣传和系统培训力度,为全面实施改革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下一步,工商总局将依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7个部门规章,制定推进改革的工作方案、工作规则、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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