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多地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一事经媒体曝光后,河南省有关部门表态称“训诫中心”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在全省范围内排查清理。南阳市卧龙区政法委副书记曾向媒体表示,“训诫中心”是按照上级精神逐级设置。2月19日,31名律师联合致信河南省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这31名律师分别来自来河南、浙江等地。申请书要求公开以下信息:
1、河南省各地设立训诫中心的提议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分别设立了哪些训诫中心?
2、河南省各地训诫中心进行训诫的审批和执行部门有哪些?
3、河南省2009年出台的《关于规范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由谁提出、其制定过程是怎样的?河南省已经设立的各训诫中心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文件是什么(包括监管主体,监管方法等)?各训诫中心的财政拨款、场地、人员配置的详细情况是怎样的?设立训诫中心的资金来源是哪里?
4、“非正常上访”的含义是什么?目前已经被训诫公民的数量、原因、训诫期限分别是怎样的?已经被训诫的公民在训诫期间的权利义务状况和待遇状况是怎样的?
5、目前已经被训诫公民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已经被训诫公民的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6、河南省目前已经取消了哪些训诫中心?对哪些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进行了怎样的查处?如果再出现类似机构,河南省将如何处理?(记者庄庆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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