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报24日报道的《在押嫌犯疑遭“牢头”殴打身亡》,昨日桂林市公安局发言人刘青告诉北青报记者,对此事的新闻发布,已经“对接”交由阳朔县委宣传部统一负责。
此前,新华社就此事采访桂林警方时,刘青曾对媒体发布,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已引起桂林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并于2月15日成立调查组前往阳朔县深入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广西阳朔县兴坪镇村民莫某,因涉嫌盗窃被阳朔县公安局刑拘并逮捕,关押在阳朔县看守所内,去年12月16日,莫某突然被送往阳朔县人民医院抢救,次日晚死亡。
事后,阳朔县公安局对外称,莫某系因自发急症引起病亡。随后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补偿90万元“作为死者亲属的死亡补偿费、赡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家属在随后从医院拿到的死者病历中,发现大量疑点,证据显示,死者生前曾疑遭受殴打虐待。
北青报记者向刘青核实,调查组至今已介入调查整10天,对莫有文死亡之事是否有调查结论,刘青的回答称:“我到现在还没有得到相关的信息。”
她特别强调,“我们这里出了问题,配合媒体采访弄清真相,是我的职责和义务。现在并非推脱,确已和地方协调好新闻"对接"之事。”
昨天下午,广西桂林市检察院宣传科副科长陈昌军回应称,目前检方正参与公安部门的调查当中,他转述业务科室监所科科长的话称,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 张倩 孙静)
作者:张倩 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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