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她,无意中发现丈夫竟然和一女子拍了大量裸照,丈夫的出轨让她彻底崩溃。
她没有找丈夫“兴师问罪”,却找到了“小三”谈条件。她提出索要3万元钱了事,否则就将裸照发到“小三”的单位,让她名誉扫地。
“小三”思量再三,决定报警。待她到约定地点取钱时,被警方抓个正着。
2月20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她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惊人发现
家里电脑有裸照
她叫陈丽芳(化名),初中毕业后就从老家出来了,已在大庆打工多年。
后来经熟人介绍,她认识了李晨龙(化名)。2012年年初,二人结婚,小两口日子过得挺好。陈丽芳觉得丈夫懂得疼人,而且人比较老实,让她感觉很踏实。
然而有一天,陈丽芳却在家中电脑里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让她对丈夫彻底失去了信任。
电脑里竟然存了丈夫和一名女子的大量裸照,拍照地点应该是一家宾馆。
陈丽芳仔细看了看这个女子,发现有些面熟,经过确认,感觉像丈夫的一个朋友。
陈丽芳在丈夫和朋友聚会的照片上见过这名女子,她曾经问过丈夫这名女子是谁,丈夫说是自己曾经的同事,叫林红(化名)。
看到这些照片,陈丽芳肺都气炸了,她觉得丈夫平时的老实都是装出来的,简直就是一场欺骗。
生气过后,陈丽芳觉得,自己和丈夫争执根本没有用,也不能教训到林红。为此她很苦恼,不知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怎样做才能既教训了林红,又给自己出了气呢?
洗出裸照
夫妻大吵矛盾升级
陈丽芳想方设法打听到了林红的工作单位,她在一家商场卖货。陈丽芳准备先将林红的裸照洗出来,再做打算。
陈丽芳走了几家冲印店,店家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她。工作人员认为,这些照片不是正常照片,都不答应洗。最后,陈丽芳谎称自己和老公正在闹离婚,而且经常挨打。为了打官司,她抓住了老公的把柄,这些照片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听了陈丽芳所说,一家冲印店的工作人员出于同情,答应替她洗照片。
陈丽芳选了12张比较清晰的裸照冲洗出来,装到信封中回了家。
没想到,这些照片竟然被丈夫发现了,二人大吵了一架,这让陈丽芳很生气,坚定了找林红算账的决心。她告诉丈夫,她一定要找林红索要精神损失费。
于是,她冒出来一个大胆的想法。虽然她也觉得有些不合适,有些害怕,但还是决定一试。
陈丽芳的大胆想法就是:敲诈林红一笔。
泄愤敲诈
相约取钱被抓获
陈丽芳一路找到了林红的工作地点。得知来者是李晨龙的妻子,林红十分惊讶。等看到陈丽芳手中的艳照,林红彻底傻了。
陈丽芳说,如果林红能拿出3万元钱给她,她就考虑将照片还给林红。否则的话,她就将照片发到林红的单位和大街上,让她从此抬不起头来。
最终,林红答应给钱,条件是陈丽芳必须把所有洗出来的照片和电子版照片都给她,陈丽芳答应了。
事后,林红向李晨龙求助,让他劝劝陈丽芳。李晨龙得知此事,十分生气,夫妻二人又大吵了一架,这更坚定了陈丽芳要钱的决心,于是她天天催促林红给钱。
林红看陈丽芳如此疯狂,越想越害怕,她担心给钱后,陈丽芳不仅不给她照片,以后还会变本加厉,自己也是打工族,根本没有那么多钱。
经过深思熟虑,林红向警方报了案,在二人约好交钱的地点,陈丽芳被警方抓获。
法官说案
无知让她误入歧途
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丽芳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但因其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一是属敲诈未遂,二是认罪态度较好,符合缓刑条件,最终判其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缓刑2年。
主审法官认为,陈丽芳的无知和不懂法害了她。如果在发现丈夫与其他女子有裸照后,与丈夫好好沟通,而不是偏激地泄愤来解决此事,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
陈丽芳的做法,不但不利于解决婚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最终还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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