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月25日提交审议了将南京大屠杀发生的12月13日定为“全国哀悼日”、将抗日战争胜利的9月3日定为“胜利纪念日”这两项议案草案。对此,日本各大媒体2月25日纷纷报道称,中方此举意在针对日本,向日本政府施压。
日本时事通信社2月25日称,进行议案说明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务干部就将南京大屠杀发生日作为“全国哀悼日”一事指出:“当天必须按照国家规格举行哀悼、纪念活动。”另外,有关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该常务干部表示:“应该通过法定形式确立,以表明中国人民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世界和平的强硬立场。”
时事通信社认为,中国政府强烈反对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参拜晋国神社,并对日本放送协会(NHK)经营委员百田尚树否定南京大屠杀一事予以严厉指责。在此背景下,中方又打算将2015年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定位为“国家规格”,此举或许意在牵制安倍政权。
日本《读卖新闻》在25日的报道中指出,自2013年末安倍参拜靖国神社以来,中方一直在历史问题上进行“反日宣传”。中方计划通过设立哀悼日等措施,进一步对日本施压。
日本共同社也发表评论称,中方此举或是因考虑到安倍参拜靖国神社等事件,打算以此牵制在历史认知上与中国对立的日本。
其实早在2005年,全国人大代表赵龙就提交了南京大屠杀相关提案,呼吁每年12月13日举行国家公祭,由国家领导人参与公祭活动,同时还建议把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另外,2012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邹建平也提交了类似议案,他建议应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这一消息反响强烈且广获赞同。
此次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说明指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正义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成为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点,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中国奠定了重要基础,为世界各国人民夺取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争取世界和平的伟大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立法形式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集中反映中国人民的意志,使我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是十分必要的。
说明强调,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更好地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作出贡献的人们,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关于纪念日日期的确定,草案延续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国务院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另外,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说明强调,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决定草案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有关设立公祭日的做法,接受《环球时报》采访的中国学者大多数认为,确定这两个纪念日是中华民族走向成熟的标志,纪念二战更多是“自己的事”,因为忘记苦难历史的民族,难以走向最终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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