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商西孙思娅)昨天,37名二战中国劳工及遗属来到市一中院,递交诉状告日本企业。中国劳工诉赔案律师团律师康健说,此前中国劳工曾在河北、山东等地起诉日企,但诉状交上去后没了下文。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进行立案审查。
此案原告是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原三井矿山和三菱矿业做苦役的中国受害劳工及遗属,被告是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和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
康健介绍,37名原告都是北京人,目前只有现年93岁的牟汉章和88岁的张世杰是二战中国劳工,其他人均为遗属。张世杰老人昨天在家人和律师陪同下,亲自到法院提交起诉书。牟汉章老人因行动不便未到现场。康健说,去年就已为这次诉讼做准备,此前一直与被告日企谈判,但三菱公司近期在谈判中回避责任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战争遗留问题有积极意义,在日本起诉能让日本国民更多了解这段历史情况,在中国起诉方便中国受害者。
原告提出三个诉求:一是要求被告日企在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大众日报、辽宁日报、大公报、朝日新闻等17家中日报刊上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二是要求被告按每位中国劳工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三是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据材料记载,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38953名中国劳工分169批被相关日本企业伙同日本政府,通过日本侵略军用武力抓捕,采用强制手段押送至日本35家企业做苦役。被抓捕的中国劳工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11岁,30岁以下者居多,至日本投降后送还前共死亡6830名。
康健介绍,根据现有证据证明,遭受本案二被告强行掳掠、强迫劳动的中国劳工合计9415人,符合集团诉讼的条件,因人数众多起诉时原告人数难以完全确定,请求法院立案后发布公告,以及时追加和登记共同诉讼人。
20多年来,中国劳工在日本多次通过法律途径向日本政府和企业寻求赔偿未果。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在终审判决中确认日企的加害事实,但以中国人已放弃索赔请求权为由,不当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本案被告在内的相关日本企业的法律责任。
据媒体报道,2013年7月韩国釜山高等法院和首尔高等法院分别作出韩国二战劳工对日索赔诉讼的胜诉判决。康健指出,这对中国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案很有启发,因为在韩国政府已经与日本签署协议、明确放弃个人赔偿权的情况下,韩国法院判定政府代表国民放弃赔偿权违宪,判韩国劳工胜诉,而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没说代表中国人民放弃赔偿权,这值得我国司法界认真探讨。
中国政府
昨天,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华春莹表示,强征和奴役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和殖民统治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也是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敦促日方本着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对待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相信中国有关法院会依法处理有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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