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彭小菲)将价格88万的藏獒送进动物医院做美容,却因麻醉意外死亡,于是养殖场将动物医院诉至法院,动物医院不服一审判赔45万元,提出上诉。近日,该案正在市三中院进一步审理中。
2012年,某养殖场以88万元价格购买了一只藏獒,后养殖场带藏獒到一家动物医院做美容拉皮手术。在手术过程中,藏獒出现呼吸心跳异常,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在北京市兽医实验诊断所出具的动物诊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中,鉴定结论显示为:麻醉意外致心脏骤停死亡。因此养殖场向法院起诉,要求动物医院赔偿损失88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动物医院在对藏獒进行美容手术过程中,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假兽药,且违反用药规范,最终造成藏獒因麻醉意外致心脏骤停死亡,动物医院应当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故判决动物医院赔偿养殖场损失45万元。动物医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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