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2月26日,备受关注的“万斤病死猪肉加工案”在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欧某等11名被告人从养猪户收购病死猪肉加工成1.6万多斤肉巴或熟食销售,被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
今年1月2日,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向海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欧某自2011年10月起租用北海市银海区北背岭大学园区旁一鱼塘,在鱼塘旁非法开设屠宰场,从周边农村养猪户处收购病死猪在上述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好的病死猪被欧某运回其位于北海市海城区靖海镇马栏大小岭村某住处进行加工,部分由欧某以每斤7元至8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莫某等人用于制作肉巴出售;部分由被告人吴某加工成熟食后对外销售;另外的病死猪肉则被以每斤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石某等人在北海市经营的6家快餐店。
检方称,欧某等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销售面涉及北海市海城区和合浦县,销售数量、金额较大,有的被告人甚至夫妻、父子参与其中,已经形成了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的“一条龙”产业。
案发后,北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于2013年3月21日对欧某的非法屠宰场和加工点进行检查,发现现场摆放的锅具内正在烹制猪蹄,执法人员当场从加工点的冷藏柜中查获冷冻的猪腿、猪肉、排骨零碎肉等共近1吨。后经北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验,此次查获的这些猪肉样品被检出含有大肠杆菌、沙门氏菌。警方在现场调查提取到了被告人欧某记录的各类销售单据共17张,单据显示欧某等人共加工、销售病死猪肉1 .6万多斤,销售金额为9.3万多元。
在庭审中,欧某等被告人对公诉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被告人石某等人还当庭认罪。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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