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只猕猴被分别装进4个竹筐内。
装在编织袋内的猕猴。
可怜的小家伙们被塞进密不透风的编织袋里面,再一个个填入竹筐,然后堆积在客车行李舱内,一路上不让吃喝。2月25日下午,河北省高速交警磁县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例行检查时,从一辆昆明开往石家庄的大巴上发现18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其中3只已被闷死。目前,河北、云南两地警方已联合对此案展开全面调查。
事件
高速大巴内竟藏着18只猕猴
据了解,25日13时许,河北省高速交警磁县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临漳县路段冀豫界主线站执勤期间,对一辆由昆明开往石家庄车牌号为“云AR3803”的长途客车进行例行检查。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在空间狭窄的行李舱内,有4个直径五六十厘米将近半米高的竹筐,显得异常扎眼。因为每个竹筐不仅用数道铁丝将盖子牢牢固定,竹筐里面还时不时有异常的声响,竹筐下面则是成片散发着刺鼻气味的排泄物。
民警立即打开一个竹筐,发现里面装有4个白色编织袋,当打开系得紧紧的编织袋后,众人惊得目瞪口呆:竟然是一只体长不到30厘米,早已死去的幼猴。经认真检查,4个竹筐里面共计装有18只大小不一的猴子,其中3只已经死亡。
另外,在漫长的“旅途”中,这些可怜的小家伙们按体形大小,单个或两三个一组被塞进一个袋子里,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吃喝。大巴车上的司机和乘客从始至终,压根儿就不知道还有一大群猴子陪伴着他们。
由于猴子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并且此案涉及猴子数量较多,已构成重大刑事案件,河北省高速交警磁县大队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猴子进行扣押,并将案件移交临漳县公安机关。
保护
众猴被临时安置在邯郸丛台公园
26日凌晨1时,河北省高速交警磁县大队和临漳县习文派出所民警经咨询邯郸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连夜将18只猴子送至邯郸市丛台公园动物园区。
据动物园区负责人介绍,这些来自昆明的猴子为猕猴,系我国常见的一种猴类,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经仔细观察,15只幸存下来的猴子来自不同的群体,最大有五六岁,最小的1岁左右。因为路途受惊吓过度,一个个正处于“应激反应状态”,不仅精神高度紧张,心跳非常快,即使静止不动,也是异常不安。如果不尽快让其得到缓解,很容易造成死亡。
动物园工作人员很快在一块安静的地方为猴子们安排了临时的家,除了对笼室进行必要的清洁、消毒外,还特意放置了猴子们最爱吃的苹果、枣、花生和切成小段的胡萝卜。针对个别体质较弱的猴子,工作人员还专门进行特殊护理,准备了含有氯化钠、氯化钾、碳酸氢钠和无水葡萄糖等成分的“营养液”,让它们尽快恢复体力。
现状
看到有人靠近,群猴慌不择路往上爬
昨日上午,记者在邯郸市丛台公园动物园区看到,猴子临时“安置所”分内外两间,面积约20余平方米,其中内部一间为休息区,外部活动区域四周由铁网圈罩,出入通过一个半米多高的小门。
在内部光线昏暗的笼舍内,15只猴子毛皮脏乱,丝毫没有光泽。它们瞪着圆圆的、黑溜溜的眼睛围挤在一侧,看到有人靠近,立时慌不择路地抓着铁网向看上去安全的笼舍顶端攀爬。数只体小力弱的猴子因为速度慢,不是被大猴子蹬踹掉落到地面,就是爬上去时已经没有了位置,急得“吱吱”乱叫。
记者注意到,笼舍地面上尽管散落着许多水果和食物,但除了苹果有减少外,其余的几乎没有动过。饲养员痛心地说,这些猴子远离家乡,又饱受惊吓折磨,如何安置成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据介绍,猴子具有很强的领地观念,不是同一个群体的很难和谐相处,但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会渐渐组成一个和谐的“大家庭”。预计经过数月的磨合,15只猴子很可能经过竞争产生一个猴王,从而统领并保护每个成员,从此在邯郸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
调查
猕猴可能是
卖到北方供人饲养
如此多的猴子藏匿在高速大巴车内,它们究竟要被运往何处,最后的命运又将如何呢?邯郸市丛台公园动物专家刘付明根据经验判断,北方人一般不会将猴子当作野味摆上餐桌,这些猕猴很可能是被当作宠物卖给个人饲养,或者高价出售到个体动物园、马戏团。
记者在百度搜索输入“猴子通常会被卖到哪里”,结果立即出现许多条“哪里可以买到小猴子”、“在什么地方可以买到宠物猴”的发问,由此看来想买猴子作为宠物饲养的人不在少数。
据市民刘女士介绍,她此前就曾在石家庄一家小饭店看到过一只养在铁笼中的小猴子。小猴皮毛溜光水滑,一对黑葡萄似的大眼,非常讨人喜欢。
进展
昆明警方已找到货主
货主称其不是卖家
记者昨日从负责办理此案的临漳县习文派出所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私自收购、出售10只以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猕猴的,可定性为特大案件。
25日下午,河北临漳警方已和云南昆明警方取得联系,双方决定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国家珍贵动物案联合展开调查。26日17时许,昆明警方根据临漳公安机关提供的信息,经过多方查询,已找到将18只猕猴送至高速客车上的货主。
不过,据货主交代,他只是替他人送货,既不了解竹筐里面装的是什么,也不清楚猴子的真正卖家。
目前,两地警方正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相信很快将查清这群猴子的来龙去脉。
新闻链接
非法收购、出售“国保”
最高获刑10年以上
猕猴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 兽类》中被列为易危种,属于珍贵动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05年5月,从安徽到贵州做生意的个体老板沈某,因非法倒卖12只野生猕猴,获刑10年。
2013年3月,广西一犯罪团伙非法收购12只猕猴,几名主犯分别获刑5年。(文/图 本报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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