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周女士展示当时签订的合同。
记者 张路桥 实习生 程雯丽 摄
商报记者 余常海
重庆商报讯 市民周女士去年预订了一套婚纱照,由于种种原因,如今却无法前去拍摄。遗憾之余,周女士找到自己预订婚纱拍摄的摄影公司,要求退还以前预交的费用,并表示愿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损失。可摄影公司却提出要看周女士的离婚证,否则不予退还。
据介绍,去年6月中旬,周女士与老公在南坪步行街逛街时,见一家摄影机构在搞促销活动,便与该摄影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于2014年7月左右安排拍摄,并交付了全额1788元的费用。前日,周女士因与丈夫发生争吵,决定取消婚纱摄影,她便来到该摄影机构重庆江北分店。周女士向当时办理业务的业务员唐小姐说明了情况,“我愿意承担合同上约定的20%的违约金。”可摄影机构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根据公司规定,且周女士是以离婚为由要求退款的,所以必须带上离婚证,否则不能退款。随后,周女士向12315进行了举报。昨天,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摄影机构不再要求周女士提供离婚证,但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并支付违约金,摄影机构将于3月初将钱退还给她。
商报热线966965感谢李先生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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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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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周女士展示当时签订的合同。记者张路桥实习生程雯丽摄商报记者余常海重庆商报讯市民周女士去年预订了一套婚纱照,由于种种原因,如今却无法前去拍摄。遗憾之余,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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