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少年甘某跑到叔叔家偷东西,被突然回来的婶婶和堂兄妹等人撞见。甘某于是持刀抢劫,将婶婶等人捅伤,两人重伤,两人轻伤。近日,长乐法院对这起入室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甘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20日,被告人甘某到其叔叔家中玩耍,见家中无人,临时起意入室盗窃。在盗窃时,遇其婶婶王某带着三个子女回家。
甘某听到声响后,从一侧门离开,却发现自己钥匙丢在屋内,又折返寻找,被其堂弟、堂妹撞见。因害怕他们报警,甘某持菜刀砍伤堂弟、堂妹和婶婶王某,还用弹簧刀捅刺王某,迫使王某交出297元钱及一张银行卡,抢走王某一条玉坠。之后,甘某被当场抓获。
经鉴定,其中两名被害人为重伤、九级伤残,另两名被害人为轻伤。(本报记者 徐文宇通讯员 梁棋文)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