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港府今日(28日)刊发公告建议修订《婚姻条例》,以落实终审法院去年就变性人申请婚姻合法(W案)颁下的命令,建议日后赋予男女在完成整项性别重置手术后,与异性合法结婚的权利;并改以身份证取代出生证明,核对结婚双方的性别。特区政府相信有关修订不会冲击现时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又指无意处理同性婚姻问题。
终审法院去年7月就变性人W案件下达命令,要求香港在一年内修订《婚姻条例》,赋予男女在变性后,与异性合法结婚的权利。据保安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港府建议,市民如果完成整项性别重置手术,即可与异性结婚。
婚姻登记官日后会以身份证取代出生证明,核对结婚双方的性别,令变性人士毋须再出示相关医学证明。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后才进行变性手术,港府亦会修例,确保不会因手术令婚姻无效。
至于丧偶者在接受变性手术后打算再婚,未必适合以“鳏夫”或“寡妇”说明婚姻情况,港府建议作出技术修订,以性别中立的“丧偶”一词取代。有关修订将于今日刊宪,预计下月中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辩论。
特区政府表示,终审法院表明无意透过变性人W一案,处理同性婚姻问题,故相信今次修订不会冲击现时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又指由于未完成整项性别重置手术人士的课题超越W案的判决范围,并牵涉复杂的法律、医学及社会问题,对不同的政策范畴有广泛影响,故政府已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就涉及性别承认的问题进行详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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