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江西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精神,审议通过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袒护,决不掩盖,并一律予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常委会和《通知》决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体现了中央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一贯要求,表明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再次向全党全社会发出明确信号,坚决从自身做起,让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成为“铁八条”。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紧跟中央纪委步伐,带头正风肃纪,对本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要切实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抓紧研究制定严格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从组织机构、体制机制、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内部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从中央纪委通报的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常怀戒惧之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认真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所属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纪委报告。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一经查实,省纪委将在省纪委监察网站给予公开点名道姓曝光。对匿情不报、压案不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江西省纪委)
作者:江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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