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搭载女乘客,摩的司机见色起意欲强奸,女乘客受惊跳车。摩的司机竟然在事发四小时后,返回女子跳车处,将尚未被送医救治的她强奸。女子最终死亡,事发五天后才被发现。3日,佛山中院公开了这起恶性案件。
事发于2013年2月5日夜里。被害的女子叫小江,生于1988年。当晚10时左右,小江在大沥镇星空网吧附近搭了一辆摩的。摩的司机李某见色起意,搭她走偏僻路段,多次提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被小江拒绝。
摩托车行经佛山一环里官路出口西侧300米处时,小江纵身从车上跳了下来,倒地受伤。摩的司机见状并未停车,径直开车离开。
事发约四小时后,也就是2月6日凌晨2时许,摩的司机李某竟然再次驾车返回上述地方,将半昏迷的小江抱到公路护栏后面的草地上,行强奸之事,随后拿走她的手机和现金。直到2月10日,小江的尸体才被发现。经鉴定,小江符合钝性暴力作用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佛山中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黄晓晴)
作者:黄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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