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一直在呼吁制定“减刑、假释法”
昨天,他接受河南商报记者的专访,畅谈对该问题的思考
河南商报特派北京记者 赵强 孟令强 文/图
从主政咸阳到担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3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内,一直在呼吁制定“减刑、假释法”。不久前,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事件又让减刑、假释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昨天,张立勇接受河南商报记者专访,畅谈对减刑、假释的思考。
关键词:减刑、假释
要防止法院“走过场”
河南商报: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件把以前神秘、封闭的减刑、假释制度曝晒出来,人们没想到问题这么严重。
张立勇:监狱根据罪犯的立功、表现、得分提出减刑、假释意见,是否减刑由法院决定,属于审判权的范畴,(有的)法院不珍惜这个权力。监狱送来申请减刑的表格,包括百十个罪犯的材料,就一个法官负责,没时间审啊,就全部打“√”同意减刑。
国家赋予法院审判权,你怎么能拿审判权当儿戏呢?法院这样行使审判权,怎么会有司法权威?现在,我们要求副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案减刑、假释必须公开开庭。
去年开始,全省中院对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的减刑、假释等案件实行“裁前报告”制度,对处级以下职务犯罪罪犯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积极参加者及其他参加者的减刑、假释等案件实行“裁后备案”制度。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 建立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
河南商报:今年河南法院系统将实施人民陪审员数量“双倍增”计划,但有人认为,“陪而不审”的情况依然存在。
张立勇:人数增加了,但如果陪审员素质不提高,也是个问题。如何培训陪审员就提到了我们的议事日程上来。
在运行中如何让陪审员不当“摆设”,我们也在思考,比如让陪审员第一个发言。另外,我们计划用“人民观审团”作为补充,弥补陪审员的不足。如果陪审员老不参与,或者消极参与庭审,就要建立退出机制,这非常有必要。
关键词:犯罪化标签
被告人被剃光头可推迟开庭
河南商报:从去年开始,河南法院开始尝试让出庭刑事被告人不穿囚服、不剃光头、不戴戒具、不坐“囚笼”。早在1992就有规定“禁止给在押人犯剃光头”,为何现在又提?
张立勇:法院判决之前,我们都要假定刑事被告人是无罪的。既然是无罪,在法庭上就应该享受公民的所有权利,应该和公诉人处于平等的诉讼地位。一开始就给人家剃光头,还穿着囚服,审判长第一印象就是“他是个犯罪分子”。如果羁押时被强制剃光头了怎么办呢?那就不能开庭,或者推迟开庭时间,或者给其戴上帽子。
我们定的是,在羁押期间有暴力倾向的,可以不解除戒具。以前规定“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也可以不解除戒具,我觉得这一条是不应该有的。有的职务犯罪者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没有暴力倾向,为什么要戴手铐脚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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