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李婧)近日,一条“我拿什么保护你”的微博引起网友关注,微博称,3月4日,在南充阆中市宾馆门口有警察当街将一只流浪狗打死,而这只狗被一名流浪人员用铁链牵着,“流浪者萎缩地坐着,目不转睛地看着警察,当着他面打死自己的"同伴"”。短短半天之内,该条微博迅速引起关注,上千名网友加以转发、评论。
此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阆中市西城派出所副所长何跃介绍,接警后,民警曾赶到现场试图与流浪汉交流,“但他一直没说话。民警发现那只狗双眼通红,见人靠近就狂吼,于是采取了现场捕杀”。何跃称,现场处理完毕后,民警担心流浪汉生活无着,便将其带到了救助站,接受救助。据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3年内,医院曾经接诊的犬伤患者有将近4000人。
昨天22时许,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再次对此事件进行了回应,称是依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进行处置。
全文如下:
3月5日,互联网上关于我局民警捕杀犬只的文图,引起了网友的关注。经调查核实,现对当时的处置情况予以说明:
3月4日16时许,我局西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赴城区天上宫街口。该处是进入阆中古城景区要道,又临近阆师附小(学校)大门,游客、行人往来频繁,学生也即将放学出校。牵狗流浪男子对处警民警和城管人员的问询不作回答。并有群众反映该男子刚才还曾牵狗到街面店铺要钱,十分危险。在流浪男子不予配合的情形之下,为避免无辜群众被狗伤害,处警民警依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中“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由公安机关组织捕杀”的相关规定,现场对该犬只进行了捕杀。牵狗男子则由城管人员接上车送往市救助站安置。
我们真诚地感谢网友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挚欢迎各位网友的监督,对于部分网友议论的犬只处置方式,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总结。今后,我们将在依法执法的同时,更为注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
作者:李婧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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