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徐文科、闫立磊)因中饱私囊被公司开除,之后怀恨在心,为泄私愤,用弹弓和钢珠打碎了6辆行驶中的客车玻璃。3月5日上午,该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被邢台平乡警方侦破。
客车玻璃遭袭
3月4日6时,邢台交通运输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下辖多辆车辆玻璃遭遇袭击。
记者随后在该公司停车场看到,有4辆黄色长途客车,每辆汽车都有一块玻璃被打碎。“还有两辆车去换玻璃了。”邢台交通运输公司第二分公司行车队队长闫杰说。记者了解到,遇袭的车辆行驶线路均是邢台至清河或者临西方向,时间是3月3日下午3时到下午4时20分,有4辆车在平乡的河古庙遇袭,两辆车在广宗塘疃遇袭,被破坏部位有的在左边,有的在右边。据闫杰介绍,玻璃损害给营运造成很大损失。“换一块玻璃需要一两千元,停运6辆车每天就得减少12趟车,每天的营运损失要1万多元。”闫杰说,“更让人担忧的是,不制止这种行为,怕对乘客造成伤害。”
为泄私愤报复
3月3日15时39分,平乡县公安局接报警后,经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初步确定为一起人为破坏的刑事案件。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
3月4日下午6时,专案组通经过不懈努力,发现威县籍杨某和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民警于3月5日凌晨1时许将杨某、邢某先后抓捕归案,并从杨某家中搜查到一把弹弓和剩余的钢珠五粒。专案组民警迅速展开审讯工作,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野人杨某和邢某最终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杨某原系邢台交运集团员工,负责公交查缉工作,因在工作中中饱私囊被公司开除,其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3月3日下午,杨某伙同邢某利用弹弓及钢珠,故意击打邢台交运集团6辆公交车,造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邢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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