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福州3月9日电 记者 吴亚东 通讯员 陈婷婷 林昕 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福建平潭县农妇,却用投资工程、煤矿为由,采取出具借条、借据等形式,定期支付利息、发放分红等手段,向身边亲戚朋友吸收存款9000多万元,最终因无力偿还而锒铛入狱。日前,福建平潭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了解,农妇高某某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期间以投资工程、煤矿为由,以个人名义,并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向其亲戚、周边熟人、老乡等96人以1.8%—2%的月利借款,总金额达9000多万元,而后,高某某再将筹借款以月利5%-6%不等投资到其上线高某处,以此赚取利差。
据高某某供诉,借款初期上线高某每月都会定期将利息和分红转入其账户,高某某再将款项发还给借款人。高额利息、及时返现,无形中吸引了高某某身边人群的注意。周边亲朋好友越来越多人放心地把钱交到高某某手上投资。到了后期,高某某直接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利用借款到期时间差,用后借款补前借款的本息。然而,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没持续多久,因高某某的上线高某资金链断裂,投资出去的资金无法及时回收,高某某瞬间无力偿还巨额本金与利息。
据介绍,截至案发,高某某已涉嫌非法吸储金额高达9370.2万元,除了归还部分本金利息,还欠本息千万余元。检查机关认定高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并且证据充分,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由于此案案情复杂、平潭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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