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李长志 陈亮 16岁辍学少年留在家中,因为与未满14岁的女朋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1年张某初一上学两个月后便辍学在家,一直无所事事,前后换了几任女友。2013年7月的一天,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阿丽(化名),阿丽觉得张某挺能聊天的,便默许做了张某的“女朋友”。当晚便同张某去了其家中。随后两人自愿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又多次发生了性关系。1997年6月出生的张某,此时才刚满16周岁,1999年8月出生的阿丽则还没满14周岁。
期间,张某父母曾劝阿丽回家,但是没几日阿丽又跑回来,父母也劝过张某不要和阿丽乱搞,毕竟阿丽还小,不到恋爱年龄,如果怀孕后果会很严重。但是,似乎两人的“感情基础”很好,父母终不能拆散两人。到了9月开学,正读初一的阿丽仍经常逃课去找张某,老师只能电话告诉其爷爷奶奶。
阿丽是爷爷在车站路边捡回来的,亲生父母至今杳无音信。得知阿丽逃课之后,爷爷奶奶便匆忙来到张某家中,将阿丽带回,并对其进行了教育。无奈,不过几日,阿丽又跑到张某家中。
之前张某都是与其哥同住一个房间,因为阿丽的到来,张某便要求其哥去大厅沙发过夜,大哥不同意便与张某争吵,两兄弟吵架严重,父亲无奈报警处理。民警在处理兄弟纠纷过程中,发现张某与幼女阿丽存在性行为,涉嫌强奸罪,遂将张某刑事拘留。
在庭审中,法官发现被告人张某因教育水平比较低,初一便辍学,生理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极其淡薄,以为与幼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就不构成犯罪,便有针对地对张某进行法律教育,并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分析,引导其今后的人生道路。张某表示认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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