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过九旬的老母亲患肺炎去世,认为母亲患病是因新雇用的保姆传染所致,张某为此将家政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06万元。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据张某起诉称,因母亲已90多岁,生活无法自理,他于2012年1月9日与被告北京喜琴有缘信息咨询服务部签订了一份家政服务协议,后对方安排一位保姆照顾母亲的生活。但他发现,该保姆不仅没有提供健康证明且正处于感冒生病期间。同年1月19日,母亲因肺炎被送到协和医院抢救,两周后因肺部感染去世。
张某认为,其母的肺部感染是由被告公司的保姆感冒传染所致,其母的死亡与被告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丧葬费、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06万元。(记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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