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他本是盗窃案的被害人,却因自己的贪欲,最后成了敲诈勒索案件的被告人。几天前,海盐人王某站上了被告席上,心里万分后悔。
事情得从去年4月说起,王某的租房遭贼,手机和电视机被偷。王某非常生气,也没有报警,决定自己破案抓小偷。他找来了失窃手机的通话记录,并一一拨打号码,旁敲侧击套取信息,终于锁定了怀疑对象—同镇人李某,还进一步追查到了李某的QQ号码。
去年5月31日,王某网友将李某约了出来,要求归还手机和电视,还拿出电棍恐吓,“这个事情你准备私了还是公了?私了的话就拿出18000元,公了的话我就把你送到派出所,让你吃官司!”
看王某气势汹汹,李某一下没了主意,赶紧悄悄发短信向父亲求助。李父深知自己一方理亏,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分两次给了王某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采取电棍恐吓、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钱款1万元,让他从被害人变成了犯罪人。最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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