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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 郑友
重庆商报讯 近年来,随着网络交友方式日益增多,由其引起的婚恋诈骗也日益凸显。昨天,南岸检察院对外通报以婚恋为名义的典型诈骗案件,并总结婚恋诈骗的特征,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女子网上认识“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月收入8000多元,年龄28岁,未婚,有房有车。”2011年12月中旬,江北区的李女士在一婚恋交友网页上看到男子陈某登记的信息,觉得对方条件不错,李女士主动加了陈某留下的QQ号。QQ聊天时,陈某告诉李女士,自己是九龙坡民防办公务员,负责管理车辆,父母在南岸有一套房子,自己也在万达广场按揭了一套房,还有一辆丰田SUV车。1个月后,两人见面并迅速确定恋爱关系。
恋爱后男友频频借钱
在接下来的交往中,陈某不断劝说李女士拿出六七万买辆二手车挂靠在民防办,每个月可返利1万元,“每年收入10多万元,以后结婚了就会过得比较轻松。”面对陈某的游说,李女士找父母借了7万元,在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轿车。当天,陈某就将车开走,但3个月后,他将车以2.98万元的价格转卖。
在此期间,陈某还称自己房贷到期,手头紧张,找李女士借2000元还贷。此外,陈某还称自己开了装修公司,急需借钱给工人付工钱。由于李女士相信陈某是真心要与自己结婚,因此每次给钱都很爽快,哪知对方胃口越来越大,借的钱也越来越多……
被骗10多万后对方“失踪”
当李女士发觉不对劲时,陈某却提出了分手,再往后,甚至陈某的手机也打不通了,人也找不到,李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向江北警方报警。
李女士告诉民警,自己前后共向陈某转过7次账,累计给了13.7万元,陈某从来没有打过欠条。
去年3月,警方将陈某抓获,经过审讯,陈某出生于1985年,常住南岸区,根本不是民防办公务员身份,有车有房等信息也全部是虚构的。后经查实,陈某曾在九龙坡区民防办当过临时驾驶员。南岸检方在审理时还发现,陈某在和李女士交往的同时,还与另外多名女性维持恋爱关系,骗取对方钱财。去年11月5日,陈某被南岸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检方建议
这样预防
婚恋诈骗
在办理系列婚恋诈骗案件中,南岸检方发现,征婚平台监管缺失、网络交友的虚拟性和被害人防范意识薄弱是该类案件频发的三大原因,为此需从以下三方面来加强防范:1.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婚恋交友网站、报刊杂志、婚介所的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2.婚恋网站等征婚平台要加强对会员及征婚广告尽到过滤审核义务;3.通过媒体加大对婚恋诈骗案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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