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新加坡《联合早报》3月19日报道,泰国社会学学者建议,监狱应该使犯人适度拥有性行为,1年内至少让他们和配偶有两次性行为,以减少监狱性暴力。
据报道,泰国马奚杜大学(Mahidol University)社会学系学者史瑞婉(Siriwan Kraisurapong)指出,2010年以来,学者已针对泰国监狱进行5项性方面的研究,调查发现,全泰国男女监狱都普遍禁止性活动。
不过,监狱里的人仍会偷偷进行性行为,史瑞婉说,许多犯人仍有性活动,有人是为了金钱,有些是发泄性欲,也可能是想发泄情绪。
调查显示,有些犯人会利用刺青标记自己选中的对象,通常被选到的对象都是体格较弱的;女性犯人还喜欢在监狱内“建立家庭”,虽然不一定是同性恋,但会在监狱中进行丈夫和妻子的角色扮演,妻子角色要照顾丈夫,并表现吃醋。
史瑞婉表示,国外有些研究指出,有狱警会对犯人进行性剥削,虽然泰国还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但很可能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
史瑞婉认为,泰国对犯人是否能有性行为没有清楚的政策,当局也未曾真正介入此事,由于没有清楚的政策,很容易让监狱内发生性暴力。
她也指出,相关机构必须弄清楚犯人的性倾向,教育受刑人如何防范性病,有些外国犯人可以要求保险套。
史瑞婉也建议泰国相关方面允许犯人让自己的伴侣同处,至少一年内有两天,这有助于释放犯人压力,从而减少性暴力。(实习编辑:李端阳 审核:谭利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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